桃園環保局查獲違章工廠非法處理廢棄物

桃園環保局查獲違章工廠非法處理廢棄物。(桃園環保局提供)
桃園環保局查獲違章工廠非法處理廢棄物。(桃園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建霖/桃園報導】

桃園環保局會同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查獲余姓負責人於八德區一處違章工廠非法收受廢塑膠桶並進行破碎、篩選等處理行為。16日初步檢測結果出爐,確認部分廢塑膠桶內殘留溶劑呈現強酸及強鹼反應(pH為12以上及小於2),除採樣送驗重金屬等成分外,犯嫌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卻從事廢棄物處理作業,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全案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將擴大追查是否有不肖工廠違法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情形。

桃園環保局查獲違章工廠非法處理廢棄物。桃園環保局查獲違章工廠非法處理廢棄物。(桃園環保局提供)

接獲民眾陳情,八德區和平路附近有不明黑色廢水異常排出情形,經稽查人員循線追查,初步鎖定於該路段528巷內一處鐵皮屋內堆置大量塑膠桶恐涉重嫌,隨即透過環檢警結盟平台成立專案小組,經環保稽查人員多日守候,在3月14日傍晚發現余姓嫌犯等3人於該址內進行廢塑膠桶破碎及篩選,立即通報北督隊及保七總隊人員共同進場稽查,發現該址堆置大量廢塑膠桶(20L塑膠桶1,150個、油墨罐袋約290袋、50加侖塑膠桶約50個)。

余姓負責人涉嫌用破碎機將非法收受之廢塑膠桶輾為碎片,再利用篩選機清洗並將塑膠碎片及殘留溶劑分離,因未設置合格廢水處理設施,清洗後的殘渣及廢液收集於場內貯槽中,稽查當時雖無排廢水情形,惟經環保稽查人員現場以銅鎳試紙檢測該槽中廢液有重金屬銅及鎳反應,現場分別採集該貯槽中廢液及疑似排放口處底泥,後續將進行分析比對,以釐清犯嫌是否伺機偷排廢水。

桃園環保局強調,依新修訂之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如合法之清理業者未依據許可內容確實清理事業廢棄物,非法清理廢棄物,除可能涉及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外,可併科罰金上限也由原新臺幣300萬元提高至1,500萬元。

環檢警結盟的合作稽查模式已成為常態,未來將持續密切合作,打擊不法污染環境行為,呼籲不肖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若民眾發現有違法傾倒掩埋廢棄物、河川污染及其他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向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提供線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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