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C交易案 NCC 22附加條款通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2日通過TBC(台灣寬頻通訊)有線系統案。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依《有廣法》、《外國人投資條例》和《行政程序法》,以附加22條款同意本案申請,附加22條款包括加強國內基礎建設、黨政軍條款、改善財務結構、維持市場公平秩序等面向。
翁柏宗說,加強國內基礎建設部分很具體,106年第二季要全部完成數位化,同時關閉類比;第四季完成頭端網路升級。把類比關掉以後,願意採用DOCSIS 3.1技術、提供更高速寬頻上網。在107年提供500Mbps寬頻上網、108年提供1Gbps寬頻上網,106年光節點服務訂戶數降到500戶以內,並且在108年底降到250戶以內。還有很重要點是申請人承諾不得投資、經營新聞頻道。
NCC表示,防範陸資跟黨政軍介入部分,鴻海、亞太是股票上市公司,背後都有黨政軍資金,未經NCC許可鴻海與亞太等從屬公司人員不得擔任TBC董監事。業者受益憑證若有重大變更,除通報新加坡交易所也要知會NCC,業者是APTT信託基金管理人,如發生異動必須重新向NCC提出申請,並遵循本國目前法律。
由於TBC國內所屬系統經營負債比高過全國平均,NCC要求這次交易銀行貸款,業者不得增加TBC所屬國內有線系統經營者負債,確保系統經營者的營運。亦要求TBC與其他系統經營者不得有不當聯合行為、不得妨礙競爭或公平競爭、對頻道經營者要訂公平合理無差別上下架規章、不得杯葛其他頻道到其他系統經營者或MOD上架。另外,NCC最重視本國文化部分,要求培植本土文化創意產業、滿足地方需求節目提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