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病患 等待時間不到2天 3個備用肝——黃潔夫主刀的「創紀錄移植手術」
根據新疆烏魯木齊的官方報社《烏魯木齊晚報》,旗下新聞門戶網站「烏魯木齊在線」,於2005年10月11日的一篇標題為《25小時兩例肝移植手術創紀錄》的報導,2005 年9月23日,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羅幹組團去新疆,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也是代表團成員。在新疆停留期間,黃潔夫主刀兩臺肝移植手術,其中之一是「自體肝移植」。
「烏魯木齊在線」的這篇新聞報導說:9月28日,黃潔夫與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院長溫浩打開一名肝癌患者的腹腔後,發現由於腫瘤浸潤,不能採用原定的半肝切除術。在手術臺上黃潔夫提出了改行自體肝移植的設想:即切下患者肝臟,在離體情況下切除癌組織後,再將肝臟植回患者體內。手術中需要一個相匹配的健康備用肝臟,一旦自體肝移植失敗,就進行異體肝移植。經幾十分鐘現場討論後,黃潔夫及院方就聯繫位於廣州的中山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和位於重慶的第三軍醫大學西南肝臟醫院醫治中心,要求提供相同血型肝臟。當天,患者手術切口被縫合。次日(9月29日)下午6點30 分, 相同血型肝臟由重慶運到手術室。廣州也在幾小時之內找到了匹配的備用肝臟,幾乎同時運送到新疆手術室。
該報導說:黃潔夫的移植手術從9月29日晚上7 點開始,到9月30日上午10點結束。黃潔夫宣布手術成功,不需要備用肝臟。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簡稱:「追查國際」)公眾事務主任李祥春對此表示:「在移植手術中,肝臟的冷缺血時間必須在6至10小時之內,在中國或許沒有這麼嚴格,但是仍然規定在15小時之內( 即摘取下來的肝最長可用時間不超15小時)。」
「我們可以認定,這兩個來自重慶和廣州的備用肝只能是兩個大活人,否則,摘取器官的時間、飛行時間,再加上黃的手術時間和觀察時間,至少需要50多個小時,如果是從死者身上摘取並送過來的器官,早就不能用於移植了。可是這兩個大活人竟然被用作備用肝。」
李祥春表示,迄今為止,「追查國際」收集了中國器官移植方面3,000多份論文。這些來自中國的學術論文和官方出版物的大量文字,可證實在中國大陸確實存在為器官移植,而進行的大屠殺罪行,針對對象是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