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3,000多個日夜 美麗女詩人控告江澤民

【大紀元訊】
那時候,她苦不堪言,不到40歲,頭髮已經花白了,人很瘦,很弱。在遼寧監獄中,她一天一天地煎熬著。每天不敢吃不敢喝,因為上廁所的時間是固定的時間。每天都要工作12個小時以上。不自由體現在每一個舉動之中。

不過,她的心還是快樂的,她對自己說:不管在哪裏,都要開心地活著。

監獄裡有個女刑事犯,之前是職業打手。一天晚上,這個女打手和另兩人從晚上10點開始打她,到第二天凌晨4點鐘才罷手。第二天,她又出工了。職業打手找到她說:「我們以後再不打你了,你原諒我們吧!」她點點頭。

她對自己說:「別人對我不善,我仍然要善待他,因為我知道被別人傷害的痛苦」。她展開了笑顏,雖然那笑顏沾滿了苦澀的味道。

她是伏英,一位多才多藝的美麗詩人。1999年1月,一個偶然的機會開始修煉法輪功。因為堅持信仰,33歲美好年華之時,她被冤獄9年,經歷了3,000多個日子的非法關押迫害。2015年6月16日,伏英通過郵政快遞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伏英,曾就讀於遼寧文學院,在北大西語系和北京電影學院研究生班進修,先後就職於鞍山市煤氣公司宣傳部、北京曉慶影視公司、北京電視台、《跨世紀人才》雜誌社,個人專著有:詩集《靜女》,與人合作的作品有《享受悲愴》。

明慧網報導,下面是伏英在控告江澤民書中,講述的她和她一家人的遭遇:

幸運的一家人

像我這一代的中年人,都是受到中共無神論的毒害,幾乎是甚麼都不信的。

可是我的母親佟書萍多年來身患冠心病、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骨質增生、結腸炎、隱性甲肝等10多種大病,走道都打晃,可是從1998年8月開始,在修煉法輪功之後的2個月時間裏,一下變得走路生風,精神抖擻,扔了所有的藥瓶子,並且能幫忙帶不到百天的新生兒。

1998年12月,我的妹妹伏艷患了產後風,很痛苦,看到媽媽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變化,她抱著試試看的心情煉煉功,沒想到,很快腰疼、哈不下腰等產後風後遺症症狀很快消失。

我的一個姐姐伏強,15歲患了全身癱瘓,後來雖然能走路,可是又患上了心肌炎、婦科病、怕冷(三伏天穿棉襖)、怕風(一年四季不讓開窗開門)、怕聲音(在她身邊小心翼翼,生怕弄出動靜嚇著她)等怪病;20多年不停的吃藥打針。1999年1月,她也走進了大法修煉中來,很快她的所有病症一掃而光,再也不用打針吃藥了。而且還能穿裙子上街,恢復她原來想都不敢想的正常生活。後來,在她43歲時,又生了個閨女。

事實讓人不得不信服。而對於我自己能夠走上修煉之路,應該說是偶然中的必然。

那時候,我居住在北京的北大附近,每天晚上下了班,就到北大校園裡去看書,而我看書的地方就是一個法輪功的煉功點。有一天我坐在木椅子上看書,兩個坐在我身邊的陌生男人忽然對我說:「每個禮拜六、禮拜天這兒義務教功,你來學吧!」我甚麼都沒想就回答他們說:「好啊!」

第二天我真的去了,和大家一起比比劃劃地煉起來。你還別說,真是有感覺呢!就感覺那些動作是人與天溝通的語言呢!

從那以後就煉起了法輪功,那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時光。從1999年的大年30我在一位法輪功學員家看到了師父的講法錄像之後,到1999年7月被非法取締,才短短的半年時光,那時候也是剛剛得法的妹妹對我說:「我們能夠修煉大法,真是太幸運了」。

的確,那時候像我一樣幸運的人很多,就是在北大的煉功點上,有北大的教授、北大的學生、北大的員工、還有周圍的老百姓,北大當時校園裡已經有2個煉功點了,離北大一牆之隔的圓明園正門、圓明園園裡,各有兩個煉功點;離北大不遠的清華大學更是不得了,當時清華煉法輪功的竟有數百之眾,校園裡遍佈9個煉功點。

可是半年之後,1999年7月22日,一場前所未有的迫害開始了,我們這些幸福的煉功人,一下子好像從天堂被掀進了人間地獄。

風雨來 心愈堅

1999年7月江澤民為了一己之私,開始了瘋狂地打壓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

那一天,我正在和一些高中同學吃飯,在飯桌上,一隻玻璃杯子在沒有任何人碰觸的情況下,突然的炸裂了,我們都驚呆了!就感覺是一種不祥之兆。

等我回到家中的時候,發現電視已經開始了,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的污蔑之詞。

那幾天,我曾經問過自己:「法輪功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也許當初的時候,很多人都這樣問過自己吧!。可是我很快就否定了我的懷疑,因為我知道師父為了救度眾生,不辭辛苦講了那麼多的法,難道都是沒事鬧著玩嗎?我的媽媽、我和姐姐、妹妹的身體變化是花多少錢都買不來的,可是。師父卻沒收我們1分錢,唯一的花銷是花了12元錢請了一本《轉法輪》。僅僅憑這兩點,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裏,上哪去找這麼好的功法?

1999年7月之後,我依舊堅信著自己的信仰。但是我也沒有想到,等待我的是那麼大的苦難。

33歲 被非法判刑9年

2001年7月12日,我在一個朋友家玩,晚上沒有回家,半夜12點,警察從天窗子爬進朋友家來,綁架了我和另外幾個法輪功學員。

2001年7月13日,中共申辦奧運成功。而就在那個凌晨,我們又被綁架了。那個晚上,我被警察送進了北京市朝陽看守所,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非法關押了6個月。

因為沒有任何的證據,非法超期6個月之後,把我送到了北京市團河勞教所的「轉化」基地。

在那裏,我被警察逼迫10天10夜沒有睡覺,要我承認在朋友處和別的法輪功學員一起做資料和上明慧網,否則就繼續不讓我睡覺。在絕望中,我以為他們不會放我回家了。後來他們將我非法批捕。

被綁架18個月之後,我又被非法開庭。

非法開庭之前的頭一天晚上,一個書記員到看守所找到我,對我說:「你的態度決定你的刑期,你的態度有甚麼改變嗎?」他的意思就是說讓我放棄我的信仰。

我回答他:「沒有。」

這也許就是「中國特色」的法律吧!態度決定刑期,如果我不放棄我的信仰,等待我的就是漫漫的刑期。果然如書記員所說,幾天後,江澤民集團隨意的塞給我一紙判決——就是有期徒刑9年。我的青春就這樣被輕易耽誤了。

因為向善被關押牢獄

在監獄中,那些獄警總會問我一個問題:「你沒病沒災的,為甚麼要煉法輪功呢?」

我回答:「沒有為甚麼。」

的確沒有為甚麼,我告訴她們:「人本來就是應該善良的,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是為了修煉而來的。」

是的,回想自己15年的修煉歷程,我對自己說:「我就是為了修煉,為了走一條向善之路才來到這個世界上的」。

在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的9年中,我們每天面臨的除了繁重的體力勞動之外,還要時時刻刻面對監獄裡所謂邪惡的「轉化」,所謂的轉化就是用各種酷刑折磨煎熬修煉人,讓他們屈服、說謊。

記得那是2004年4月的一天,正是一個春天剛剛來臨,可是監獄裡卻來了暴風驟雨式的「轉化」潮,監獄給了死亡名額,打死白打死。

有一天晚上,收工回來,收拾完已經10點多了,她們把我放進一個沒有監控的小庫房裡,3人輪番的打我,一邊打一邊問我:「轉不轉化?」看著她們窮兇極惡的樣子,我依然對他們微笑著。

可是如惡魔纏身的打手們說:「你看甚麼看,再看我把你眼睛摳出來!」

打我的那個刑事犯在外面的時候,就是個職業打手,是一個女男人。她說她在看守所裡,曾經把一個人打成了內傷,可是外表一點都看不出來。

她們從晚上10點一直打我到早上4點鐘才罷手,並嚇唬我說,如果我不轉化,以後天天這樣打我。

我的痛苦無以言表,他們打人的方式都是往人的五臟六腑上打,都是能要人命的地方,如果不是有師父的保護,我想我早就被他們打死或打成重傷了。

晚上被打了一夜,白天還照常去出工幹活。不過我已經下定了決心,就是死了也不「轉化」。在被打得無法承受的痛苦過程中,我想到了死,因為我做不到去罵我的師父,我做不到去誣陷說我的師父蠱惑我煉法輪功,因為煉法輪功是我自己願意的,沒有甚麼人來強迫我。

那時候,一天24小時都被看著,他們就是讓你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

有一天,我正在幹活呢!那兩個打我的職業打手找到我說:「我們以後再不打你了,你原諒我們吧!」我點點頭。

也許是她們良心發現吧!從那以後,她們真的沒有再打我。其中一個出手打得最重的那個人,等改判的時候,還比別人多半年刑期。她心裏感到這是打我的報應。

等我要回家的前幾天,他們找到我問:「你還恨我們嗎?」

我說:「修煉的人不會記恨人的。」 她們聽了表現出很感動的樣子。

我體會到了師父說的「那麼作為一個修煉的人,在個人修煉中,你要不能愛曾經在常人中,反對你的人你就成不了佛。」其實這樣說來,能夠原諒她們並不是我的大量,而是師父的慈悲。

從那時候開始,我對自己說:「別人對我不善,我仍然要善待他,因為我知道被別人傷害的痛苦。」

從此我展開了笑顏,雖然那笑顏沾滿了苦澀的味道。

至今我還保留了一張2006年1月29日,大年30在獄中拍攝的照片,可以從中看到那時候我真正的心態,雖然身在地獄般的煎熬之中,向善的心依舊不棄不悔。

獄中詩集

作為一個寫作者,其實從入監開始,我的寫作權利就被剝奪了。為了能夠爭取得到一支筆的權利,我就不停去和獄警們溝通,溝通了2年多的時間,都沒有結果。可是自從那次被毒打之後,佯裝不知情的隊長送了我一個本子,讓我在少得可憐的時間裏寫詩,得之不易的機會,怎麼能夠放過呢?

那時候,我甚至不洗漱、不吃飯,擠出時間用來寫我的詩歌,每首詩差不多都是在幾分鐘之間完成的,所以雖然時間有限,但幾年下來,我已經寫了厚厚的幾本詩集了。
臨回家之前,獄警告訴我,等我回家的時候,可以把詩集給我帶回家,可是等回家的時候,我和她說起這個事,她又推脫。

最終我的詩集還握在她們的手裡,至今不知去向。

深重災難 家庭受株連

一天一天的熬過了3,000多個日子,吃了幾輩子都沒有吃過的苦,做了幾輩子都沒做過的活。

我以為自己的春天終於來到了,我以為終於可以苦盡甘來。當2010年來到的時候,也是我要回家的日子了,那些日子,我給家裏人寫信的時候,每次都會給他們數我回家的日子。

我以為好容易可以活著回來了。刑期結束了,我的苦難也該結束了。我以為自己的春天終於來到了,我以為終於可以苦盡甘來。

可是事實並不是我想像的那樣。沒有想到,更大的迫害還在等待著我呢!其實我只是從一個小監獄走到了大監獄中來罷了。

2010年的7月11日,我終於走出了監獄的大門,看見了久違的陽光。在監獄中的9年時光,我能夠曬到的太陽是屈指可數的用小時來計算的,每天頂著星星出工,每天踏著黑夜收工。終於可以見到陽光了。

可是剛出了監獄的大門,門外的警車就在等著接我呢!

因為我在監獄沒有「轉化」,當地的片警就開著警車來接我,等我上了車,車開動了,向著回家的方向駛去。

我在忐忑不安中,姐妹們就告訴我,這9年間,我的父親和三姐夫都在2008年的時候,就永遠離開了人世,還有我的舅舅也去世了;而我的大姐就在我回來的3個月前,得了腦出血,手術後還癱在床上。這一切因為我在監獄中而沒告訴我。

2010年從監獄回到家中的時候,父親已經離開了我,只剩下風燭殘年的母親,我以為自己終於可以床前盡孝了。可是回家9個月後,疲憊的母親已經精疲力竭,也撒手離開了我們姐妹。

他們等得太久了。

記得父親最後一次去獄中看我的時候,對我說:「我等不起你了。」而我竟然沒有明白父親的話外之音,其實那次父親就是去瀋陽做手術的,手術後沒幾個月,父親就懷著永遠的遺憾離開了我們。

他離開我們的時候,不僅看不到我們,連我們的知情權也被剝奪了,記得我馬上就要回家了,獄警還讓我給我的父親寫封信,其實那時候父親離開我已經2年了。知情的獄警讓我給死去的父親寫信,正是他們非常「人性化」的體現吧!

當我在監獄中失去自由,痛不欲生的時候,遼寧女子監獄的政委找我談話,她說:你是來這裡「體驗生活」的嗎?這麼多年了,也該體驗夠了。

她的目的是讓我寫「悔過書」,好減刑回家。我說我不是來體驗生活的,我要回家,我愛自己的家人,我愛所有的親人朋友,他們都很喜歡善良的我,我熱愛我的工作,熱愛我的寫作,是你們剝奪了我天賦人權的自由!

父母親都走了,我的家破碎了,剩下的是一無所有的自己和一個13歲正在上學的孩子。父母留下了唯一的一個房子,也被強制拆遷了(房子才蓋了10年),沒有了家沒有了房子,有的是不能夠推卸的責任。

孩子是我妹妹的女兒,我的妹妹也是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枉判13年半,那時還在監獄之中而無法照顧孩子。妹妹原來也有一個美滿的家庭,後來不修煉的妹夫承受不了壓力了,不顧妹妹的感受,還是到監獄中和妹妹辦了離婚手續,不給撫養費,不來看孩子,也不履行對孩子的責任,等爸媽死後,撫養孩子的重擔就落在了剛剛回家的我的肩上。

可憐的孩子從3歲起,就被迫離開了自己的母親,我對自己說就是再難也要把孩子帶好。可憐那麼小的孩子,從3歲開始就由姥姥帶著,13年來風雨無阻地走在探監的路上,走在去探視自己被非法關押的母親的路上,那其中的艱辛怎麼是一個小孩子能夠承受的,可是這個堅強的孩子硬是走過來了。

母親離開我們的時候,妹妹的孩子已經13歲了,正在上初中。2012年,為了給孩子一個更好的學習空間,我領著孩子到瀋陽的一所中專學校去學習了,孩子一年的學費8,000多,再加上我陪讀租房子的費用,是一筆很大的開銷,但是為了孩子,我一直在硬撐著。

到了瀋陽人生地不熟的,連低保也沒有的自己,只好給人家看小孩賺些生活費。本來以為就這樣清貧一些也能夠過下去,可是誰知道,2013年的8月28日,無緣無故可怕的災禍又降臨到我和孩子的身上。

孤苦伶仃帶著孩子 再次被綁架

2013年的8月28日,也是瀋陽市全運會開幕式的頭一天,早上我和孩子在收拾屋子,有人來敲門,我甚麼都沒想就打開了門。誰知是一群便衣警察,他們說查身份證,我拿給他們看,看完了,他們又問我:「你煉法輪功嗎?」我毫不猶豫地回答他們說:「是啊」!

誰知就這一句話,那些警察就躥進我的家門,把我的筆記本電腦,孩子學習用的電腦,還有我的書稿,都給搶走了。他們還把我騙到警察局,說瞭解點情況就送我回家,可是最後他們卻把我送到了瀋陽市看守所。

30多天之後,因為沒有任何的所謂「證據」,不得不「取保」放我回家了。這一次的綁架,對於經濟十分拮据的我和孩子,又損失了1萬多元錢,真是雪上加霜啊!至今所有被搶劫走的東西,一樣都不曾歸還。

我從瀋陽第一看守所回來之後,在瀋陽雄獅學校上學的孩子,也被迫停學了,放在孩子老師辦公桌裡的2,000多塊錢也被警察給搶走了,因為孩子的媽媽還在監獄了,警察以此為理由把孩子從學校裡攆了出來,我和孩子都沒有了住處。

40年後才有的家 40天後破碎了

再次被綁架出來之後的那一刻,自己從來沒有過的渴望著能夠有一個家,以為有了家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那時我已經46歲了,沒有結婚,沒有孩子的自己,又擔負起了教育孩子的責任,一個人的力量真是有限啊!

或許真的是緣分吧!恰恰在這時候,我認識了我的丈夫——歐陽洪波:我們相識了2個月之後,2014年5月16日,歷經9年冤獄的我和他就結婚了:當時我46歲,丈夫47歲。

可是萬萬想不到,結婚才40多天,我丈夫在去朋友家串門的時候,就被警察們帶走了,之後被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而被起訴。

我們已經是不惑之年了,儘管沒有年輕人的纏綿,可是我當然會希望我的家庭是完整的,丈夫是平安的,他能夠回家來盡一個丈夫的責任,盡一個兒子的責任(他的老父已經83歲了,一直是我的丈夫在父親的身邊侍候著)就足矣。

可是現在這一切在短短的40多天之後,就成為了一個夢幻,作為一個弱小的女子和一個年邁的父親,我們能夠做些甚麼呢?

我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卻要歷經魔難。記得有一位律師先生對我說:「我覺得法輪功好,因為政府這麼打壓你們,你們沒有一個去報復的,刑事案件沒有一件是煉法輪功的人做的。」

江澤民濫用職權和國家資源,在中國發起並維持這場浩劫長達17年之久 。而當今的中國又有多少像我這樣的家庭遭受骨肉分離、各種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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