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泰國綁架案 主嫌判14年10月定讞
鄧姓台商一家5口於2009年赴泰國投資設廠,卻遭蘇煜庭等8人綁架,綁匪不僅要求贖金泰銖3千萬元,亦對鄧姓台商動私刑,所幸在台泰星警方合作之下救出。最高法院6日認為,主嫌蘇煜庭正當壯年,卻不思循正途賺錢,依擄人勒贖罪判處14年10月徒刑定讞,另6嫌在泰國服刑,1嫌在台受審。
從事紡織業的35歲鄧姓台商在2009年間,帶著母親、妻子與2個小孩一起到泰國投資設廠,泰國經營球類賭博的蘇煜庭及林昆漢隨之盯上他們,並夥同6名謊稱泰國警察的同夥綁架,並要求贖金泰銖3千萬元,所幸在台灣刑事局及泰國警方合作之下,成功逮補蘇煜庭、林昆漢等8人。
最高法院認為,蘇煜庭沒有前科,卻不思循正途賺錢,綁架鄧家人並造成其身心俱創,審酌蘇男在本案中主要是擔任監督、促使鄧妻匯款等罪行,依擄人勒贖罪判處14年10月徒刑定讞。
本案另一主嫌林昆漢目前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台灣籍男子陳誌文、張嘉倫及4名泰國人則已被泰國法院判刑22年6月定讞,目前在泰國監獄服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