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鐵局處長涉貪 監察院彈劾送公懲會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前處長陳憲頂,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涉違反貪污罪,桃園地方法院一審為有罪判決,監委尹祚芊、林雅鋒調查後,認定陳憲頂有重大違失,監察院全院審查會10日以11票對1票通過彈劾。
據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2008年趙姓包商以5,310萬元標得台鐵局「舊山線復駛計劃」(三義銜接段土木工程),但施工期間碰上物價波動,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跌幅超過2.5%,台鐵局依契約刪減490萬元預算,趙姓包商因前台鐵員工充當白手套,轉交30萬元賄款予陳憲頂,要他幫忙打點不要刪減預算。不料陳收了錢卻沒有辦事,退休後被追討30萬元而東窗事發。
陳憲頂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桃園地方法院一審為有罪判決,監委尹祚芊、林雅鋒調查後,認定陳憲頂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監察委員10日以11票對1票通過彈劾,未來將送公懲會處份。
另外,國立高雄大學副教授梁明正涉嫌在擔任該校工學院電機工程學系系主任期間,兼任有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林雅鋒及劉德勳提案,彈劾梁明正,全案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