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數科併新永安、大揚 NCC有條件核准
台數科最大股東凱月購併新永安、大揚案,NCC副主委翁柏宗21日表示,依《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3條第2項第1款核准,但有附加條款,新永安、大揚上層股東得濬、堉豐、凱月資金來源如涉中國大陸資金,NCC將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2條規定,廢止「讓與營業」行政處分;另外,有兩點四項,列入處分書應確實遵守,同時列為未來憑證換照參據。
翁柏宗指出,為避免因頻道變更產生爭議,影響消費者收視權益及市場秩序,新永安、大揚兩公司營運計畫頻道規劃及節目類型變更,應事前確實與頻道事業商取得共識。凱月董事長簡森垣承諾,要把有線電視事業轉型為寬頻事業,3年內要增加兩系統經營者(新永安、大揚)光節點,每一光節點服務用戶從137戶降到110戶以下、要做營運計畫書的變更,都列入行政處分書,必須確實遵守。
關於中資介入疑慮,翁柏宗說,NCC認定它沒有外資。NCC也很關心資金來源,已拿到5家銀行118億元聯合授信合約,5家銀行包括中國信託、台新國際、兆豐等。資金來源沒問題,不過,必要時會跟銀行團確認。中資疑慮NCC很關切,紅線要畫清楚,會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123條持續監理。
台數科旗下中投有線擅自變更三立頻道遭罰50萬,外界質疑新永安、大揚恐怕也會有移頻甚至不讓頻道商上架問題,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梁溫馨回應,以前業者說怎麼變就怎麼變,改新辦法後,變動頻道都要通知頻道業者,不會是單方面,至少要有開會會議紀錄。萬一要仲裁時,也代表業者有沒有(做過協商)努力。
至於年度換約、續約,新永安、大揚是否不能片面跟特定頻道商說不續約?也不能對外放話不讓特定頻道上架?梁溫馨說,這有規定不行。需要雙方溝通,不能單方面,這是商業仲裁問題。就是要有協商紀錄,不讓頻道業者上架要事先通知、說明原因,透過商業機制雙方對等的談,不能片面說怎樣就怎樣。
台數科購買東森電視11月底已經遞件,翁柏宗表示,業管單位正在研析。基於過往有些併購案的處分,以及很多反媒體壟斷法相關版本規範,加上各界對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也去經營新聞頻道高度關注,NCC未來會嚴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