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整治廠增生物投藥 廠址外管制區也納入
RCA(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汙染案是國內環保史上造成地下水重大汙染,造成多名員工罹癌而引發爭議,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已通過第三次變更計畫,增加生物投藥,並要求廠方將廠址外的管制區也納入改善計畫,希望在108年4月完成整治,
RCA廠址位於桃園區、八德區交界,面積7.2公頃,93年公告為地下水汙染整治場址,周邊50公頃範圍都列為地下水汙染管制區,管制區內地下水一律禁用,影響人數眾多。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水質土壤保護科長葉孟芬表示,RCA的主要污染源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經過多年整治後,地表的土壤污染已經緩解;RCA未在期限內完成地下水整治,申請第二次展延,今年4月通過變更計畫,除原本的糖蜜及乳酸鈉整治工法,再增加長效型藥劑(Eco-Clean)。
廠方一直認為廠區外的汙染與RCA無關,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要求廠商,務必將廠外一併納入整治計畫,廠區內外的地下水都要達到環保署訂定的第二類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並通過觀察期、確定情況穩定才會解禁。
RCA公司委託瑞昶科技公司負責汙染整治工作,環保局在廠區內外各設置51口、29口監測井,監測地下水整治情形;葉孟芬表示,今年6月發現,廠區內有5口井的氯乙烯超標,1口井的四氯乙烯、氯乙烯超標;廠區外有2口井的氯乙烯超標,但已改善很多。
葉孟芬指出,整治後的氯離子價數會減少,就算只用來洗車、澆花,仍會釋放氯離子,建議附近民眾完全不要使用地下水。這次的改善期限至108年4月26日止,環保局每3個月至半年會抽驗1次,將視整治情形決定是否延長觀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