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檢呈陽性 陸游泳新星遭禁賽兩年
國際泳聯(FINA)日前宣布,中國泳手陳欣怡因今年里約奧運會期間,被查出興奮劑檢測呈陽性,已被正式處以禁賽兩年的處罰。
國際泳聯在12月10日的一份聲明中表示,由於陳欣怡是首次違反反興奮劑相關條例,國際泳聯決定對其處以兩年禁賽處罰,禁賽期由今年8月11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結束。
今年8月里約奧運會實施的賽內藥檢中,陳欣怡被查出A瓶氫氯噻嗪陽性,被取消了里約奧運會資格。
氫氯噻嗪(Hydrochlorothiazide)為利尿劑。該藥物可協助運動員賽前「減磅」,或稀釋尿液中的禁藥,從而掩飾體內其它禁藥。氫氯噻嗪已被列入2016年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禁用清單中。
陳欣怡1998年生於上海。2014年的仁川亞運會上,她獲得女子100米蝶泳冠軍,並且打破了亞運會紀錄。
2016年8月8日,在里約奧運會女子100米蝶泳決賽上,陳欣怡游出了56秒72的成績,排名第四,這是其個人最好成績。不料卻在此時傳出「興奮劑」醜聞,對其運動生涯可謂巨大打擊,也令其以往成績受到外界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