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奪議員資格 梁游上訴遭駁回

香港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右)和游蕙禎(左)的立法會議員宣誓上訴案,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兩人的上訴,兩人喪失議員資格。(中央社檔案圖片)
香港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右)和游蕙禎(左)的立法會議員宣誓上訴案,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兩人的上訴,兩人喪失議員資格。(中央社檔案圖片)

【大紀元訊】

香港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的立法會議員宣誓上訴案,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兩人的上訴,兩人喪失議員資格。

據中央社報導,上訴庭於30日上午頒布書面裁決,維持原訟庭法官的裁決,即梁、游兩人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上訴庭同時裁決梁、游兩人需要負擔訴訟費。

梁頌恆和游蕙禎上午沒有到場,而是由代表律師到庭拿取判詞,目前未知兩人是否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澳門新增立法會效忠條款

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28日列席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會議,討論《修改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法案。

修改後的法案中列舉「無被選資格」,包括拒絕聲明擁護澳門《基本法》及效忠澳門特區,或事實證明不擁護澳門《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區者。

對於聲明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這個判斷屬於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權限。

陳海帆表示,澳門特區政府正在修訂立法會選舉法,澳門《基本法》第101條與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內容基本一致,既然全國人大作出清晰解釋,特區政府便應按照「未雨綢繆、防患未然」的一貫原則,完善選舉法修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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