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通過法律 禁非法器官販運
11月23日,義大利眾議院一致通過了有關販運器官用於移植的罪行的法律(No . 2937),這是繼西班牙後又一個歐洲國家立法打擊非法器官移植的罪行。
該法案的主要發起人義大利參議員羅曼尼先生表示,制定該法律是為了制止器官販運,有效防止非法器官移植和來自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的非法器官移植。
該項法律規定,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以任何名義,或授權委託,從事非法交易、買賣活人的器官或部分器官,會被處以3至1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萬~ 30萬歐元。如果罪行是由衛生行業的人所犯下,該有罪者將永遠不能再從事此行業的工作。
而且,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甚至通過電腦或遠程信息處理,來組織、宣傳、推廣販運活人器官用於移植,應被處以3至7年的監禁和5萬~ 30萬歐元的罰金。
這項由30多位參議員聯署的法案於2013年7月4日首先提交義大利參議院審議。2015年3月4日,參議院一致通過了該法案,並在3月5日交由義大利眾議院審議。2016年6月,義大利眾議院進行了討論,並在11月23日一致通過了該法案。根據義大利的立法程序,議會通過法律15天後,將會生效。
防止作為中國活摘器官的共犯
參議員羅曼尼先生是位醫生,作為義大利參議院衛生與健康委員會的副主席,他認為,該法律對防止使用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非法器官移植有很大影響。
羅曼尼先生說,「捐贈」器官被強加於某些弱勢群體,如死囚犯,甚至是良心犯。來自加拿大的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在2006年的報告中已經說明,在中國,大量良心犯特別是法輪功學員被殺害,他們的器官被用於非法器官移植。
羅曼尼先生當時就表示,「雖然在義大利,我們沒有權力直接阻止在中國發生的非法器官移植的犯罪行為,但我們有義務盡一切可能不做共犯,避免與其同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