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我不是潘金蓮》(下)

⊙曾錚

接上文

出國時間長了,天天見到的都是正常社會、自由世界中各種各樣的正常人,忽然在電影裡看到這麼多「黨性十足」、面目可憎的黨官時,真有點不真實,覺得那些黨官們與我們所應該擁有的世界和社會是那樣的格格不入。

然而,中國社會現在就是被這樣的大大小小、面目可憎聽不懂人話的黨官充斥著,那麼在那樣的地方,能不天天上演荒誕劇嗎?

其實,現實要比電影更加荒誕。99年底,中共鎮壓法輪功數月之後,筆者回四川老家探親,就聽到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

當時,為防堵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喊冤,黨員幹部們都被下了死任務,防堵上訪承包到人。結果,一個四川綿陽郊區的村長之類的幹部,為防本村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去上訪,逼著這名學員住到自己家,與村長同吃同睡同進出,以便24小時全天候監視,睡覺時還要用一根繩子將兩人死死拴在一起,以防這名法輪功學員趁村長熟睡時跑掉。

另一個防堵上訪的招數是:要求旅客在登上開往北京的長途汽車或火車之前,從放在地上的法輪功師父李洪志先生的畫像上踩過去,拒絕踩的就被認定是法輪功學員,就要抓起來。

還有的警察,會在很多人等車時往人群裡扔石頭,然後觀察誰罵人誰不罵人。罵人的,尤其是罵髒話的,警察就會放心地放他上車,因為他肯定不是法輪功學員。不罵人的,不肯說髒話的,警察就不會放他過去。

2002年3月5日,長春發生了法輪功學員在8個有線頻道插播法輪功真相節目的壯舉,40、50分鐘之長的真相節目戳穿了中共的彌天大謊,撕破中共的重重黑幕。一時間,長春市風聲鶴唳,不止是人,連電線杆都被承包了,24小時有人看守,以免再發生類似的「電視上訪」事件。

筆者2000年初在北京還曾碰到一名年輕的女法輪功學員,她剛剛從吉林四平精神病院出來。她說,是她父母主動送她去的,因為有人跟她父母說,如果她留在家裡,就會被抓走,不如送到精神病院去躲一躲,總比抓起來強。父母信以為真,就送她去了。

結果,到了精神病院後,一切就由不得她了。這名女孩子被逼吃了很多破壞神經的藥物,吃到最後,人都傻掉了,不但什麼都記不住,有時上完廁所,連衣褲都沒整理好就出來,後來父母看她被折磨成這樣,後悔得不行,才又千言百計弄她出來。這些,都是發生在現實中國的真實荒誕劇,而且十幾年來一直在發生。

當然,更加荒誕的是將那些「上訪者」關起來,當作活體器官庫,然後在有人需要移植器官時從這個活體器官庫中尋找血型合適的,再活體取器官賣大價錢。活取器官的過程和行為,自然就成了「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按需殺人」。據估計,每年這樣被強摘的器官就有6到10萬;十幾年累積下來,就是上百萬的數量級。沒人敢相信的荒誕劇就這樣天天上演著,只是,這樣的荒誕,在今天的中國,還不敢有人去表現。

不管怎麼說,馮小剛能拍出《我不是潘金蓮》這樣的影片來,還是值得稱道的。這部片子跟之前姜文的《讓子彈飛》和《一步之遙》一樣,都是有良心的藝術家們,在荒誕的現實中,在有限的範圍內,用他們可以運用的方式和語言,做了一點他們覺得應該做的事情。

說書的人說了他們故事,聽書的人聽到了什麼,那就是見仁見智了。(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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