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月併新永安大揚 NCC研議補正送審
關於凱月併購新永安、大揚有線電視,申請變更董監事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23日表示,新永安、大揚案不只是單純系統經營者董監事變更,上週聽證會中,鑑定學者專家意見是新永安、大揚案已涉及實質經營權轉移或讓與,以及應評估涉及實質經營層面最終的控制者,後續將由業管單位對此進行研析,待業管處研析意見送到委員會審議後,才會有進一步動作。
「鑑定人的意見是未來審酌重點。」翁柏宗指出,新永安、大揚應該不僅止於《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第1項董監事變更,NCC委託的鑑定人政大會計系教授林宛瑩建議以最終實質控制觀點處理,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江耀國則說,這已經涉及實質經營權轉移、讓與,所以要由業管單位研析,適用《有廣法》第23條第2項哪一條款。而《有廣法》第23條第4項授權NCC訂定有線電視經營者讓與、合併、投資案件准駁標準,NCC已於10月17日發布。
NCC如果要求新永安、大揚案送審,凱月就應該補正、補件。假使新永安、大揚案適用《有廣法》第23條第2項,完成送審程序後,才能做董監事變更。翁柏宗說,本屆委員有心調整有線電視市場結構與秩序,在審議新永安、大揚案時,將依准駁標準包括健全有線電視產業健全發展、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公共利益以及消費者權益等考量。
關於新永安、大揚與台數科有實質合併、經營關係,而台數科又打算購買東森電視,是否與東森案一併討論?翁柏宗回應,直向與橫向是否合併一起審,他需要了解台數科購買東森案是否已經送件。
立委黃國昌表示,面對有線電視系統擴大市占率版圖,NCC從實質層面角度來考慮實質經營權的變更,接下來採取實質審查立場,不管對於整個經營權變更過程當中資金來源,以及併購後對消費者權益所會造成的影響,NCC採取實質審查的態度,他個人是贊成的。也希望NCC接下來實質審查過程中,能夠做好把關動作。對於NCC有心調整、健全有線電視市場,黃國昌說,NCC這樣的決心,他當然支持,但這些決心還要有具體行動加以支持。他呼籲NCC,就反媒體壟斷專法,大家都在等行政院的對案,時代力量黨團從上會期提出法案後,一直在等,等到現在交通委員會都還沒有任何一次排審,似乎在等待NCC的腳步。行政院早就宣示這是優先法案,NCC對於這麼重大的法案,提出的速度還要加快,要不然這些法案躺在立法院幾個月,交通委員會遲遲不排審,跟社會各界普遍希望反媒體壟斷專法趕快完成立法,會有相當程度的落差,希望NCC能夠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