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地價調幅低於全國 3措施嘉惠民眾
新竹市稅務局15日表示,依據民國104年內政部函,要求調整公告地價,新竹市平均漲幅定為28.29%,低於中央規定比率與全國平均,且推出3項主動措施,包括積極輔導民眾申辦自用住宅計9,392件、新定《新竹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日前也發函主動輔導3,700多戶市民,於11月底前完成自用住宅補申請,降低民眾負擔。
依據內政部104年8月函文,建議各縣市105年公告地價調整幅度,以不低於103年至105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調幅合計值(31.09%)為原則。稅務局表示,經新竹市地價評議委員會綜整地價平衡及民眾負擔等情形,評定105年全市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為28.29%,居全國第10,小於全國平均30.54%及中央規定比率,且調整後平均市占比僅18.55%,仍低於全國平均值20.5%,為全國第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