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行程滿 議員:首長駕駛超時上工
國民黨議員陳麗娜14日在社政勞工部門質詢指出,市府首長駕駛,超時工作情形嚴重,1~8月全超過正常月總工時160小時規範,甚至觀光局司機工時還達260小時,換算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批勞檢企業,讓司機爆肝,卻縱容市府當「慣老闆」。
陳麗娜說,駕駛每月正常總工時160小時,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但今年1~8月正副市長與35局處駕駛,有93次未準時下班,延長工時超過46小時更達172次,而市長陳菊司機每日工時更高達16小時,其他如:新工處、觀光局、勞工局都有超時紀錄;除了捷運、交通、研考、稅捐、人事、政風、殯葬、客委等8局處加班未超過46小時,其他局處都破表。
勞工局長鄭素玲回應,《勞基法》對首長司機有例外規範,且登錄數字可能未扣休息時間會有落差,勞工局強調,近期將執行勞檢,如超過每日12小時、每月260小時,就會依法開罰2萬至30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