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子陵:習或設特別法庭 年內審江澤民
中共六中全會確立了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為「習核心」,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分別簡稱《準則》、《監督條例》),中共學者辛子陵接受希望之聲廣播電台專訪時表示,兩個文件會讓很多貪官汙吏被審查、進不了十九大,而習近平在年內處理江澤民的問題上,聲勢將更浩大。他認為,當局要審判江澤民,必會設立特別法庭。
據希望之聲報導,辛子陵表示,透過這兩個文件,上至江澤民,下至普通貪官,都起到一個威懾作用,以往做過的壞事「不能說是過去就算了,要反過來追究責任」,這將使處理江澤民成為國際焦點。
辛子陵分析,因為江澤民犯下活摘器官等罪行,中共被國際所譴責,那習近平就要按照中國《憲法》和法律來追究江澤民責任。對於很多中國老百姓很著急,認為「為什麼不早點抓捕江澤民」、「抓起來不就結束了嗎」,他認為,江澤民需要妥善處理,應該動用到《憲法》而非動用國家元首或者習核心的權威,是因為江澤民犯了罪,而不是習近平和江澤民個人過不去,用法律來制裁、解決,中國將來才能走向法制。
對於處理江澤民的方法,辛子陵認為會以「追究江澤民發起迫害法輪功」一事作為開頭,並認為當局一定要開設特別法庭來審判江澤民;他舉例,先開放讓民眾可以控告江澤民,「這個先例一開,這20萬狀子就來了,所以你既然是通過法律程序來,你最後的結局,也只能通過法律程序審查,不能光是黨內做出處理,把江開除黨籍就完了,那不行,要進行法律處理。」
他認為,處理和審判江澤民的最佳時機是在十九大之前,才不會讓他再去干預十九大、對國家未來的政局發生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