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素貞瑜伽撤銷立案 刷卡者留意退費權益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關於邱素貞瑜伽天地有限公司無預警歇業案,行政院消保處6日指出,除板橋分店於今年6月24日變更班名及共同代表人外,另15家均於8月25日前遭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撤銷立案。

有關消費者請求退費部分,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如果消費者當初購買這類預付型服務,是以信用卡付款交易(含一次繳清及分期付款),並向發卡機構申請爭議款項處理而遭拒絕,依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只要消費者認為業者確有停止原簽訂契約所載服務之事實(例如:原簽訂預付型服務契約之分公司已停止服務,而至其他分公司要求提供服務時,被要求加收清潔費相關費用等),仍可於45日內補具理由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後,向發卡機構請求繼續協助爭議款項處理。

消保處說,依據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消費日起算540天內始可列為爭議款項,且爭議款項請求時間為業者停止服務日後120天內須向發卡機構提出。消費者應注意上述期間內向發卡機構提出申請列為爭議款項,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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