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海外觸法 7台人印尼涉毒判死
2015年11月有4名我國籍人士涉嫌持有26公斤冰毒,遭印尼地方法院判處死刑,駐印尼代表處第一時間掌握情況。外交部表示,目前本案尚未定讞,外交部僅能提供適當司法協助,如介紹律師名單供參,並將持續與印尼政府密切聯繫,維護我國人應有的司法權益。
另2014年有3名我國籍人士夾帶2公斤多安非他命入境,於2016年1月遭印尼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駐印尼代表處已提供建議律師名單,是否進行後續法律程序提出非常上訴,則需由當事人及家屬自行決定。
外交部呼籲,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東南亞地區國家均屬重罪,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