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幸福指數我排第16 優於日韓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新「2016年國民幸福指數統計」,主計總處表示,2016年我國國民幸福指數國際指標以11個領域等權數加權計算之綜合指數為6.96分,與OECD 35個會員國及3個夥伴國相較,在39國當中排名第16,並優於日本的24名及南韓的第29名。
主計總處指出,根據統計結果顯示,我國2016年綜合指數為6.96分,與OECD等國家相較,在39國當中居第16;BLI前3名依序為挪威、澳洲及丹麥,亞洲國家僅包括會員國日本及南韓,分別居第24名(5.77分)及29名(4.93分)。
主計總處表示,觀察11個領域表現,「所得與財富」及「人身安全」為排序居前20%(即第1~8名)的綠燈;「環境品質」為居後20%(即第32~39名)的紅燈;其餘8領域為居中間60%的黃燈,反映我國多數福祉領域表現與OECD等國家相較居中等水準。
主計總處說,在24項國際指標中,7項為綠燈,1項為紅燈,其餘16項為黃燈,其中,物質生活條件面向9項指標中有5項為綠燈;生活品質面向15項指標中有2項為綠燈,「空氣污染」1項為紅燈。整體而言,我國相對於OECD等國家,在物質生活條件面向之表現仍明顯優於生活品質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