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擬徵環保稅 排汙低於標準50%可減半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環境保護稅法草案,擬將現行的「排汙費」改為「環保稅」,應稅的汙染物包括大氣汙染物等。而現行的排汙費收費標準將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
中共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為鼓勵企業採用先進技術以減少汙染物排放,草案規定,納稅人如果排放的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濃度值低於中共訂定標準的50%,環保稅可減半。草案還規定了5項免稅情形,包括「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汙染源排放的應稅汙染物免稅。」
對於二氧化碳是否應納入環保稅的徵稅範圍問題,樓繼偉也表示,該項各方面爭議比較大,暫不納入到徵收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