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伸黑手 電影《十年》映港人憂慮
本屆香港金像獎最佳電影《十年》,由5個預言式的虛構故事串起香港「一個不想見到的將來」。該片以成本港幣50萬元,在香港上映8週,拿下港幣600萬元(約新台幣2,400萬)票房;在台灣院線上映逾3週,刷下新台幣200萬元票房,由於影片涉及香港獨立議題,引來中共關注並下令封殺。
第四部〈自焚者〉將影片張力帶到最高點,一個被捏造的「自焚假案」,挑起社會緊張對立,到處充斥陰謀論與不信任氛圍,激化許多人上街、爆發流血衝突,最後,一位經歷文革、六四學運的老太太,拐著傘、提汽著油,在英國領事館前自焚,熊熊烈火中,老嫗的傘燒成灰燼,傘骨卻頑強彈開,影射「2014年雨傘運動」的傲骨精神。
第五部〈本地蛋〉,劇中4、5個香港孩童穿著類似紅衛兵制服,揭發一家雜貨店違規,理由是店裡雞蛋招牌寫「本地蛋」;老闆不解哪裡有錯?小童板著臉說:「蛋沒問題,是『本地』兩個字犯規」。「同一顆蛋,叫本地蛋違規,叫香港蛋可以」。
這種荒唐邏輯,就是中共過去60年來摧殘中國的方式,新唐人電視台政治評述員石濤在節目表示,當初,共產黨奪權後推行簡體字,摧毀了中國人對傳統文化的承載與延續,影響至今,人們已經失去對正統文化認知能力,如今,也運用在香港。
港人看《十年》:
「不是虛構,是現在香港真實處境」
觀看《十年》不下3次的香港人周先生(化名)表示,「再看仍覺得痛心」。也許台灣人會覺得這只是一部虛構電影,但對許多香港人來說,這絕不是虛構,這就是現今的香港處境。
電影假設10年後,港府在中共統治下,對人民做思想審查;巧合的是,現實中的香港,日前就出現香港選舉會對參選人做背景審查,代表本土民主前線參選的梁天琦被疑因港獨主張,而被取消參選資格。梁天琦獲知參選權被剝奪後說:「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唯一方法」。
近期,香港社會緊繃情緒已達臨界點。周先生認為,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這20年裡,中共處處干預香港政經,打擾了原本香港的秩序與安寧,加上陸客湧入造成地價、物資飛漲,中產階級生活越發困難,加深港中矛盾。
過去英屬時期,港人對政治其實很冷漠,如今,香港青年選擇參政、中產階級站出來發聲,「這真是忍無可忍了。」周先生擔憂的說,如今中共扼殺反對聲音的參政機會,很快的,港青就會走上街頭,「這是中共逼他們的」。
屆時,共產黨只需派青關會、愛國會等統派打手滋事,就能製造香港街頭流血衝突,這正好正落入中共圈套,藉此冠冕堂皇通過《國安法》23條,就像電影預測的一樣,虛構變成現實「共產黨正在一步一步逼迫香港變成電影中的樣子」。對此,石濤認為,一旦《國安法》樹立,香港司法將失去獨立性,淪為中共控制工具,屆時,香港就消失了。
電影將時間設定在未來,提醒港人「為時未晚」。周先生希望,現在要有所警惕與反思,雖然影片在大陸被禁播,「越禁越多人想看」,當中國人逃離網管與資訊封鎖,能接觸到國外的多元世界,就會知道共產黨到底有多邪惡。
台灣人看《十年》:悲喜參半
面對中共強權,台灣十年後,是否同電影裡的香港一樣?觀眾謝欣珈覺得樂觀並對台灣有信心,「與香港相反,台灣是從威權走向民主,相信只要持續提升人民意識,台灣不至於發生電影那樣的情節。」站在人權立場上,她鼓勵台灣人去看本片。
欣珈進一步談到,她不願透過媒體詮釋來看待中國人,「中國人其實很可憐,常常被外界貼上許多標籤,可是,讓他們變那樣的是中共邪惡政權及權貴,百姓經常是被逼得沒辦法」,她相信中國人並沒有那樣邪惡。
另一名從事出版業、長期關注社會議題的桂嘉鴻則認為,影片相當悲觀,在她看來「台灣也不樂觀」。因為在台灣面對中國勢力的干擾與箝制時,部分國人為了賺中國的錢,就自我審查、自我閹割;加上過去台灣威權時代印記還在,很多觀念仍難以扭轉;所以,影片也在間接提醒台灣人「不要習慣了」溫水煮青蛙,情況會越來越嚴峻。
她期盼台灣觀眾進戲院不只找娛樂,「10個人中,哪怕只有1個人開始思考,更多人靠近天平的另一端,或許就能抵銷掉失衡平台上,那些「裝睡的人、自認力微、袖手旁觀」這種集體無力感。
台片商:不擔心政治封殺
《十 年》在香港上映8週票房火熱,就傳出電影院受到壓力而下片,目前在台首輪院線上映突破3週,台灣發行「佳映娛樂」略感驚喜,因為這對小成本藝術電影來說 「表現不差」。佳映分析《十年》因議題性高,對台灣觀眾具啟發性,票房破200萬元沒問題;而且,港台有許多團體以口碑場方式進行小場公播,話題要持續延燒,就靠這些力量的帶動。
面對中共封殺《十年》並禁播本屆香港金像獎頒獎典禮,如今該片甫通過台灣金馬獎初審,傳中共也將禁播本屆金馬獎。 佳映表示,台灣電影仍以市場機制為主導,有一定自由度,不擔心政治因素阻饒。至於角逐金馬可能受阻?佳映說「不擔心金馬評委考量中國禁播問題來干預選片自由」,相信金馬評審公正,但對入圍獲獎「不期不待」,預祝《十年》繼金像獎後,再獲金馬肯定。◇
什麼是《香港基本法》23條? |
《第二十三條》全文如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3條裡對叛國、顛覆北京政府等行為「應自行立法」,以此促使《國家安全法》實現,香港親北京人士表示支持,但絕大部分港人則憂慮《國安法》會影響既有人權自由,害怕引進中國「國家安全」概念,代表政府可恣意以危害國家安全的名義,取締任何人與組織,無須提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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