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許可證展延 台化彰縣協商環團抗議

台化公司22日上午拜會彰化縣政府,針對燃煤展延許可證進行協商,雙方開會過程未開放媒體採訪,遭環保團體集結在縣府廣場抗議。(記者郭益昌/攝影)
台化公司22日上午拜會彰化縣政府,針對燃煤展延許可證進行協商,雙方開會過程未開放媒體採訪,遭環保團體集結在縣府廣場抗議。(記者郭益昌/攝影)

【記者郭益昌/彰化報導】

台化公司22日上午拜會彰化縣政府,針對燃煤展延許可證進行協商。雙方開會過程未開放媒體採訪,遭環保團體集結在縣府廣場抗議,痛批台化「鴨霸」;呼籲縣府依法行政,拒發許可證、不應妥協任何替代方案,市民健康擺第一。

台化彰化廠區擁有3座汽電共生燃煤設備,排放許可證將在9月28日截止,台化在今年6月分提出展延申請,並多次提出補正;然而彰化縣環保局以要求台化務必要履行環評承諾,降低生煤含硫分低於0.87%以下,並降低「硫化物」排放量,以此為由,拒發許可證。

台化公司由副董事長洪福源率隊前往縣政府拜會協商,並由副縣長陳善報、環保局長江培根與會。而場外的環保團體強烈要求台化遷廠,表示台化硫化物排放量居全縣最高,其他廠商都早已提出改善,唯有台化在改善計畫書中,沒提出加裝脫硫設備,或符合生煤採購含硫分標準,要求縣府依法審查,不接受替代方案。

台化針對展延「燃煤許可證」拜會彰化縣政府,雙方都表明「依法」行政立場;然而台化提出的是依「排放量」標準,縣府則要求根據環評承諾書,履行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積極做好空氣汙染防制工作。縣府強調,如台化沒提出「改正」計畫,就得依法勒令三座氣電共生機組停工。

洪福源表示,台化公司已經依法提出降低排放硫化物改善方案以及時間表,只要縣府能依法審查依法行政,理應核發「展延排放許可證」。
環保局長江培根則強調,台化所提的還只是口頭承諾,直到目前收到的改正方案,還是沒針對環評陳諾書,將採購含硫分生煤降到0.87%以下,又不具體提出增加脫硫設備,並沒感受到台化改善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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