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來鴻】修煉法輪功 我知道該怎麼做人了
2011年12月7日,我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當地勞教所1年。在勞教所裡,獄警們都問了我一個共同的問題:「你為什麼要煉法輪功?」我說:「法輪功告訴我應該怎麼做人。」
對於我,確實是大法和大法師父教我如何做人的,從前的我根本對如何做人毫無所知。2003年10月13日,我修煉大法後,按照師父說的做人,生命的本性在漸漸甦醒,我發自內心的學著一點一滴做人。
讀完《轉法輪》後的改變
我對家人說:「你們知道嗎?我看完《轉法輪》後的第一個改變就是──我坐車再也不逃票了。」我沒煉法輪功以前,一上車先看看售票員是否注意我,如果不注意我就不購票。有兩次我坐公車,因為懷孕,女售票員對我很關照,把我讓在了一個座位上, 扶我坐穩,而後忙她的工作去了。而我看到售票員忘了問我買票,我就裝作沒事人一樣,直到下車,該票員又扶我下車,可是我沒有買票。這樣的事幹過不知道多少 回。所以對我而言,感觸最深的就是,看了《轉法輪》之後,我再也不逃票了,我一上車就找售票員,一定要買車票,哪怕多掏錢也不占便宜。
我學的是法律專業,考的是法律工作者資格證,在一家法律服務所工作,專門給人代理打官司。我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毛魔頭的「人定勝天」,中共邪黨的「懷疑一切、鬥爭哲學」,我一直認為只要我努力了,沒有幹不成的事。
可是奇怪是,自1999年中共迫害大法後,我不僅掙不上一分錢,而且還一整天碰不上一個需要打官司的人,也不知道自己如何到外面去拓展業務。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我了解法輪功真相之後。
2003年10月,有同事告訴我北京自焚的疑點,並送給我一本《轉法輪》。當我看到《轉法輪》第七講「殺生問題」,知道法輪功禁止殺生後,我才知道中共邪黨為什麼要毀法輪功的書籍、要禁法輪功的書籍,因為法輪功的書籍只要不禁不毀,老百姓都能夠看到法輪功書籍之後,中共邪黨的北京自焚和連篇累牘的謊言宣傳是不會有幾個人上當的。
從此以後,我就在路上時時處處查看,有沒有法輪功的黏貼、資料,如果有,我就特別高興,希望它們貼得越久越好,希望法輪功遍地開花。我也走到哪講到哪,說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如何如何。
就在我剛剛明白法輪功真相之後,我原先的單位叫我回去上班,法律服務所的主任也希望我能繼續留在所裡,一下子我擁有兩份工作,單位的工資是旱澇保收,法律服務所裡我也開始有案子了。關鍵是我知道了如何接案子。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給予法律方面的解答和幫助,但是不執著於非要代理。只要當事人自己能夠辦到,我會盡我所能,將我知道的法律知識和我辦案的經驗全部告訴他,希望他能自己打贏自己的官司,而不找律師,省下一筆費用。我為當事人著想,當事人有事就直接找我,對我也坦誠相待,所以,我與當事人相處得很融洽。沒有了以往人與人之間的那種戒備和封閉,我的工作不僅不累,而且很輕鬆很快樂。
我知道了如何與家人相處
在經濟上,我以前認為我的錢就是我的,跟婆婆、父母、丈夫沒有關係;丈夫的錢是我的,與婆婆也沒有關係。煉了法輪功之後,我變成了:我沒有錢,我的錢應該給父母當生活費,丈夫的錢應該給公婆當生活費,丈夫的工資就讓他隨意花吧。直到我後來被綁架到勞教所,我知道我的公公婆婆、丈夫無論怎麼在人前把我說得一無是處,但是他們心裡承認我是一個好人。我的父母、弟妹幫我,就是因為我以前無私的對待他們。所以我很感激師父,如果不是師父,那個自私的我早把身邊所有的人得罪完了。
在態度上,以前的我總是用強制、命令式的口吻與家人說話,好像就我最有能耐,沒有人能比得上我,對家人這個不滿意、那個不如意,每天對家人是懶得理,很多時候連看都不看一眼。修煉大法之後,我看到我的父母很聰明、很善良,而且很有愛心,有很多值得我學習的地方;我的公公婆婆,他們也是非常可貴的生命,值得我尊敬。
對丈夫,以前的我一天到晚想著離婚,想著我今生的幸福生活全被這個男人毀了,如果沒有他,我會如何如何好。修煉法輪功之後,我才發現,我在家裡連基本的事情都沒做好:如對丈夫說話嗤之以鼻,不屑一顧,諷刺挖苦,我從骨子裡瞧不起他。現在我聽師父的話,向內找,修自己。我發現我這個丈夫還挺可愛的,在單位有點好事回來,我也發自內心的表揚一下他。我的家庭環境也明顯的越來越祥和。
對孩子,我以前老忙自己的事,忙完了就累得只想睡,也無暇管孩子,更別說和孩子玩,對孩子說話老是夾槍帶棒,頤指氣使,打孩子的時候很狠,罵孩子的話要多難聽有多難聽。現在我會輕輕喊孩子給我幫幫忙,孩子很樂意的就做了;我也不再打罵孩子了;孩子有什麼事情我也能靜心為孩子去做了。孩子現在經常笑嘻嘻的,時不時還哼唱幾句,有時候還自語:我真幸福。
而這一切,全來自於法輪大法,我感謝師父,感謝大法的救度。師父對我做人的歸正,使我看到未修煉前的早已過低的思維標準和行為準則了,如果沒有大法,後果不敢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