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浪費60億噸水資源 監院糾正政院經部
去年全台發生缺水危機,但經監察委員楊美鈴、陳小紅、陳慶財等1年來的深入調查發現,全台漏水率超出16%,汰換完成自來水管線則需費時100年,而且經濟部推動的「節約用水優惠措施」卻造成售水量不減反增,同時烏來上游集水區各類保護區管制事權不一,也不利於水庫集水區保育推展,因此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5日通過糾正行政院與經濟部。
監察院表示,台灣自來水公司管線已有80%以上逾使用年限,2015年漏水率超出16%,顯屬過高,每年漏水達10億噸,等同2.5座石門水庫蓄水量,但自來水管線更新1次費時需100年;每年農業用水於輸送過程中漏失約50億噸,需時200年方能汰換1次。這些問題已使得每年流失60億噸珍貴水資源。
監察院也指出,自來水事業無足夠資金汰換管線,歸因於低水價政策,水價之不合理已背離國際趨勢,以2014年國人水費支出占總消費支出僅0.43%,低於世界衛生組織(WHO)認定2%至4%的合理範圍,此不合理的水價,受益者是用水大戶,即用水越多受益越大,造成社會不公平。
監察院表示,經濟部未依自來水法授權訂定水費折扣辦法,即貿然實施「節約用水優惠措施」,水價過於低廉,出現節水1度必須付出49.76元的狀況,遠超出同期平均水價(8.19元/度)的6倍,節水代價高昂,顯不符合經濟效益。
另外,根據監委調查,新北市烏來上游集水區各類保護區管制事權不一,而且保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常有重疊,其管制寬嚴程度不同,導致民眾難以遵循,反而不利水庫集水區之保育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