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合併新規 台中國樂團抗議
1982年成立的台中市國樂團,成員大多是由中市各級學校喜愛國樂的老師,免費使用大墩文化中心作為練習場地,行之有年。近日因文化中心表示要收租金不能例外,該團向市府提出抗議,引發爭議。文化局長葉樹姍強調,台中市國樂團並非「市立樂團」,相關補助與場地費用必須比照一般民間樂團,而目前也正在研討合作計畫解決問題。
市府祕書長黃國榮說,台中市國樂團因它確實有受到市府輔導的歷史背景存在,與一般樂團不同,且一直對台中在音樂及文化領域有很大貢獻,他建議市府應繼續予以輔導。
副市長蔡炳坤則認為,台中興建歌劇院提升在硬體建設,但如果能輔導既有的中市國樂團、交響樂團,甚至霧峰的國立台灣交響樂團成為「市立樂團」,將有助提升音樂形象與素質。但經營一個樂團經費龐大,也很不容易,副市長蕭家淇認為,應同時從文化的提升與財政的考量作全盤的規劃。
葉樹姍指出,目前文化局也正整合原中縣市的音樂資源與人才,也接洽了國立台灣交響樂團,未來將研究大台中歌劇院是否能成立法人與擁有樂團。她強調,未來市立樂團必須有新思維與新的經營模式,才能提升整體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