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捕鯊 我漁船遭所羅門扣留
外交部28日表示,今年4月,我國遠洋漁船「勁滿666號」因違法捕捉鯊魚遭所羅門群島政府扣留,船上有1名台籍船長、10名印尼籍船員,目前全案進入索國司法程序,人員均行動自由。外交部強調,歐盟已將我列入IUU不合作的黃牌名單,呼籲遠洋漁船勿從事違法活動,以維護我國長遠漁業利益及形象。
外交部發言人王佩玲28日表示,我國遠洋漁船「勁滿666號」今年4月1日進入所羅門群島Noro港卸魚,索國海關查獲船上有違禁鯊魚翅,我漁船遭扣留至今。目前全案已進入索國司法訴訟程序,船上1名台籍船長和10名印尼籍船員,全員健康狀況良好,行動自由。
外交部強調,歐盟已將我國列為「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簡稱IUU fishing)不合作的黃牌名單,呼籲遠洋漁船勿從事違法活動,以維護我國長遠漁業利益及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