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淹機場誰扛責? 桃機:釐清責任後追究
桃園機場因雷雨造成第二航廈內嚴重淹水,平面媒體報導6月2日第二航廈淹水事件及人資系統標案,機場公司提出3點回應,並將對特定廠商依合約規定及法律程序進行究責。
機場公司指出,有關6月2日豪雨肇致桃園機場淹水一事,公司會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調查結果為基礎,對公司內部單位或廠商進行相關責任釐清。人力資源系統部分,機場公司認為人資系統因前任系統開發商於系統開發有瑕疵,不符契約規定,公司已於104年10月8日向法院提告,請求廠商損害賠償,本案已進入法律審理程序中。該系統承包維護廠商,無故拒不執行維護工作,公司除依約對廠商罰款外,也已於105年2月15日終止契約,並向公共工程委員會提起刊登不良廠商,目前本案正由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進行審理中。
為避免人力資源系統服務中斷,影響運作,機場公司已依法另行辦理採購,維持公司正常營運,對於違反契約規定之相關廠商皆依法、依約辦理;而針對公司內部管理,也已對該公司該案承辦之行政人員疏失進行懲處。
機場公司強調,公司相關人事費用(包含加、值班費)支給均符合《勞動基準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嚴謹管控相關預算及費用支給,絕無員工溢領加班費及領取雙薪之情事,媒體報導並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