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社宅燒錢 台市盼土地無償撥用

近期內政部也積極協助市府尋找適宜興辦社會住宅用地,提供大雅區公館新村國防部眷村土地進行評估。(記者鄧玫玲/攝影)
近期內政部也積極協助市府尋找適宜興辦社會住宅用地,提供大雅區公館新村國防部眷村土地進行評估。(記者鄧玫玲/攝影)

【記者鄧玫玲/台中報導】

為支持總統蔡英文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財政部國產署將釋出逾41公頃土地提供作為興辦基地,台中市目前有11處規劃社會住宅興辦用地,因屬基金負擔土地,需有償撥用,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盼中央同意無償撥用,減輕地方推動財政負擔。

都發局表示,社會住宅屬公益性質高、財務自償率低的社會福利政策,因地方政府面臨資金、土地取得及法令限制等執行上的困難,需中央政府予以協助,特別在取得國有土地方面,建議修正「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有償無償劃分原則」,解除基金負擔需有償撥用、《國有財產法》收益解繳國庫等限制。

目前市府所規劃的社會住宅興辦基地中,北屯區北屯段及東山段、東區練武段等3處正辦理撥用程序,其中北屯區東山段需有償撥用,迄今均尚未獲同意撥用,都發局盼中央同意無償撥用。此外,北屯區太祥段、東區尚武段、東區東勢子段、東區旱溪段、北區水源段、北區錦村段、梧棲區三民段、沙鹿區南勢坑段埔子小段、潭子區頭家段、豐原區車路墘段車路墘小段等10處基地需使用國有土地,但屬基金負擔土地,亦需以有償撥用方式辦理,都發局也建請中央同意無償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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