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抽查應節食品 網售鹼粽含硼砂
彰化縣衛生局公佈第二波端午應節食品之稽查及抽驗結果,除了實體店面,同時進行網路販售的粽子產品抽查,共抽驗鹼粽8件,有1件「鹼粽」檢出硼砂,不合格率12.5%,該不合格產品已移至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
端午節食材需求量大增,為了避免販售違法食品或添加違法添加物,彰化縣衛生局第二波稽查抽驗對象包括轄內應節食品及網路販售的粽子產品,本次檢出硼砂之網路「鹼粽」食品,為臺北市南門市場攤商製造的鹼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硼砂不得使用在任何食品,違反者將依該法第15條規定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表示,硼砂會經胃酸作用轉變為硼酸,硼酸在人體具累積性,會引起食慾不振、消化不良,造成嘔吐、腹瀉等症狀,法令上早已禁止使用,衛生局將進行無預警的稽查抽驗,以維護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民眾如要自己製作鹼粽,可選用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三偏磷酸鈉取代硼砂,來降低粽身與粽葉黏著及改善粽子的黏彈性及咀嚼的囗感,但是使用量必須注意,目前彰化縣衛生局1樓服務台,備有三偏磷酸鈉供民眾免費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