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元首被判刑大回放 江澤民在劫難逃
:江綿恆目前被軟禁在上海郊外一個秘密地點,習當局已掌握江家族巨額貪腐情況,數量之大令人瞠目。江澤民之子江綿恆被軟禁的消息,預示著江澤民被公開抓捕的日子越來越近。
已經退位的國家元首,因為在位時期犯下的罪行被清算,在國際上有很多先例,特別是與江澤民同樣犯下反人類罪的前國家元首,也不少見。
甚麼是「反人類罪」
「反人類罪」第一次在法律意義上得以正式使用,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對德國、日本戰犯的法律審判。1998年7月17日,聯合國在羅馬通過一項決定成立世界首個常設國際刑事法院的條約,這就是《羅馬規約》。
《羅馬規約》於2002年7月1日開始生效,至2013年2月16日,全球已有122個國家批准《羅馬規約》。根據規約:國際刑事法院的主要職能就是對犯有滅絕種族罪、反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這4種國際罪行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規約將反人類罪定義為:「是指那些針對人性尊嚴及其嚴重的侵犯與凌辱的眾多行為構成的事實。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發的事件,或是出於政府的政策,或是實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許的暴行。」簡單地說,就是針對民眾實施如:謀殺、酷刑、強姦,政治性的、種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為。
自2002年以來,共有7名國家元首被判「反人類罪」,他們分別如下:
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侯賽因: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被指控1982年在杜賈爾村殺害當地148名什葉派村民,犯有反人類罪等罪行,2006年被判處死刑,已執行。
乍得前總統哈佈雷被指控:在其執政時期至少殺害了4萬名反對者,超過20萬名普通公民曾遭到特務部門的監禁或虐待, 2016年5月30日,被設在塞內加爾首都達喀爾的非洲特別法庭以反人類罪、戰爭罪等罪名判處終身監禁。
蘇丹總統巴希爾:被指控在蘇丹達爾富爾地區犯有戰爭罪和反人類罪。
利比亞前總統卡扎菲被指控:2011年利比亞安全部隊對平民進行了「大範圍的」和「系統性的」襲擊,造成了至少有1萬名利比亞人死亡,犯有反人類罪。
科特迪瓦前總統巴博被指控:在2011年同反政府陣營發生武力衝突,造成至少3,000人死亡,犯有反人類罪。
利比里亞前總統泰勒被指控:在塞拉利昂11年內戰時期,支持革命聯合陣線的叛亂分子屠殺上萬名民眾,犯有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被判刑50年。
危地馬拉前總統埃夫拉因被指控:在1982年至1983年執政期間,下令屠殺了1,771名伊西爾瑪雅原住民,2013年5月因宗族屠殺罪和反人類罪被判監禁80年。
前國家元首獲刑回放
除了反人類罪行之外,下邊是部份世界各國前國家元首被判刑的記錄回放。
義大利前總理貝盧斯科尼:因在2001年到2003年間,利用旗下公司和海外賬戶在交易廣播權的過程中逃漏稅。2013年終審被判4年監禁。
阿根廷前總統梅內姆:2013年6月因非法向厄瓜多爾和克羅地亞走私武器,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斯洛文尼亞前總理揚沙:2013年6月因受賄被判入獄2年。
吉爾吉斯斯坦前總統庫爾曼別克:2013年2月因濫用職權罪被缺席判處24年徒刑。
2011年12月15日,巴黎一家刑事法院裁定前總統雅克.希拉克: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等罪名成立,判處他2年監禁,緩期執行。希拉克成為法國首名獲刑的前國家元首。
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2011年8月因涉嫌濫用職權謀取利益和下令開槍殺害抗議者等指控而受審,2012年6月被判終身監禁。
突尼斯前總統本.阿里:2011年6月被缺席判處35年監禁和罰款6,400萬美元。
哥斯達黎加前總統羅德里格斯:2011年4月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以色列前總統卡察夫:2011年3月因對3名屬下犯強姦罪和性騷擾罪,被判7年。
阿根廷前總統雷納爾多.比尼奧:2010年4月被以綁架以及虐待罪判處25年有期徒刑。
韓國前總理韓明淑:涉嫌收受5萬美元賄賂被起訴,2010年4月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
秘魯前總統籐森:2010年1月,被指控犯有兩起屠殺罪和兩起綁架罪,判處25年監禁。
哥斯達黎加前總統卡爾德隆:2009年10月,被以挪用公款罪名判處5年有期徒刑。
2007年9月12 日,菲律賓前總統艾斯特拉達:被肅貪法庭宣判終身監禁或最高40年徒刑,成為菲律賓史上首名被判刑入獄的國家元首。
尼加拉瓜前總統阿諾爾多:犯洗錢、詐騙、侵吞公款等罪行,2003年12月被判處20年監禁和1,000萬美元罰款。
1995年,韓國進行了轟動全國的「世紀大審判」。一審判決前總統全斗煥死刑,判決前總統盧泰愚22年有期徒刑,並分別追繳巨額罰款。
江澤民罪責難逃
二戰結束後,22名被控犯有:密謀罪、破壞和平罪、戰爭罪、種族屠殺罪以及反人類罪的納粹德國主要戰犯被審判,其中12名罪犯被判絞刑。而江澤民所犯下的罪行,已經遠遠超過這些納粹戰犯。
《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在2014年7月20日,發佈了「迫害法輪功首犯江澤民罪狀公告」,在公告中列舉了江澤民所犯下的罪行。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群體的殘酷迫害,犯下了反人類罪、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江澤民不僅違犯了國際法,也同樣違犯了中國政府的法律:《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這場殘酷迫害已構成江澤民違法違憲的多項犯罪。
審判江澤民,對於國際社會和世界局勢的穩定有著重要意義,同時也具有緊迫性。江澤民與中共相互利用,動用全部國家機器展開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持續了16年之久,其間還發生了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天罪惡。這場針對中國一億主流民眾的迫害,已經延伸至全世界、範圍之廣、時間之長、歷史罕見。這場迫害已經超越了人類能夠承受的底線。江澤民與中共是在向全世界挑戰,是在向人類的普世價值與基本的道德良知挑戰。
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對世界的影響越來越大,中國的穩定對世界至關重要。如今,影響中國社會穩定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的這場迫害。對法輪功的迫害,摧毀了中國重建法制的可能,大量動用國家經濟資源破壞了經濟的正常發展運作,特別嚴重的是,這場迫害毀滅著人們心中的良知善念,這些都是造成當今中國社會危機四伏的根源。中共作為一個執政黨,由於在迫害法輪功中,與江澤民相互利用,與江澤民一起犯下滔天大罪,徹底失去了自我改良的可能,崩潰解體在即。
江澤民只要不被公開逮捕,江澤民的反人類罪行只要不得到審判,中國社會就不會走向穩定和良性發展之路。同時,審判江澤民的反人類罪、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可以使世界重新重視與拾起自由和人權的普世價值,讓自由和人權成為全世界國家決策和政治運作的首要選項,人類和世界才有重新走回秩序與和平軌道的希望。
江澤民注定在劫難逃。
近期,習近平陣營加速全方位圍剿江澤民家族,釋放打「更大老虎」信號,江父子出事傳聞不斷。大紀元獲悉已經退位的國家元首,因為在位時期犯下的罪行被清算,在國際上有很多先例,特別是與江澤民同樣犯下反人類罪的前國家元首,也不少見。
甚麼是「反人類罪」
「反人類罪」第一次在法律意義上得以正式使用,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對德國、日本戰犯的法律審判。1998年7月17日,聯合國在羅馬通過一項決定成立世界首個常設國際刑事法院的條約,這就是《羅馬規約》。
《羅馬規約》於2002年7月1日開始生效,至2013年2月16日,全球已有122個國家批准《羅馬規約》。根據規約:國際刑事法院的主要職能就是對犯有滅絕種族罪、反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這4種國際罪行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規約將反人類罪定義為:「是指那些針對人性尊嚴及其嚴重的侵犯與凌辱的眾多行為構成的事實。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發的事件,或是出於政府的政策,或是實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許的暴行。」簡單地說,就是針對民眾實施如:謀殺、酷刑、強姦,政治性的、種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為。
自2002年以來,共有7名國家元首被判「反人類罪」,他們分別如下:
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侯賽因: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被指控1982年在杜賈爾村殺害當地148名什葉派村民,犯有反人類罪等罪行,2006年被判處死刑,已執行。
乍得前總統哈佈雷被指控:在其執政時期至少殺害了4萬名反對者,超過20萬名普通公民曾遭到特務部門的監禁或虐待, 2016年5月30日,被設在塞內加爾首都達喀爾的非洲特別法庭以反人類罪、戰爭罪等罪名判處終身監禁。
蘇丹總統巴希爾:被指控在蘇丹達爾富爾地區犯有戰爭罪和反人類罪。
利比亞前總統卡扎菲被指控:2011年利比亞安全部隊對平民進行了「大範圍的」和「系統性的」襲擊,造成了至少有1萬名利比亞人死亡,犯有反人類罪。
科特迪瓦前總統巴博被指控:在2011年同反政府陣營發生武力衝突,造成至少3,000人死亡,犯有反人類罪。
利比里亞前總統泰勒被指控:在塞拉利昂11年內戰時期,支持革命聯合陣線的叛亂分子屠殺上萬名民眾,犯有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被判刑50年。
危地馬拉前總統埃夫拉因被指控:在1982年至1983年執政期間,下令屠殺了1,771名伊西爾瑪雅原住民,2013年5月因宗族屠殺罪和反人類罪被判監禁80年。
前國家元首獲刑回放
除了反人類罪行之外,下邊是部份世界各國前國家元首被判刑的記錄回放。
義大利前總理貝盧斯科尼:因在2001年到2003年間,利用旗下公司和海外賬戶在交易廣播權的過程中逃漏稅。2013年終審被判4年監禁。
阿根廷前總統梅內姆:2013年6月因非法向厄瓜多爾和克羅地亞走私武器,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斯洛文尼亞前總理揚沙:2013年6月因受賄被判入獄2年。
吉爾吉斯斯坦前總統庫爾曼別克:2013年2月因濫用職權罪被缺席判處24年徒刑。
2011年12月15日,巴黎一家刑事法院裁定前總統雅克.希拉克: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等罪名成立,判處他2年監禁,緩期執行。希拉克成為法國首名獲刑的前國家元首。
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2011年8月因涉嫌濫用職權謀取利益和下令開槍殺害抗議者等指控而受審,2012年6月被判終身監禁。
突尼斯前總統本.阿里:2011年6月被缺席判處35年監禁和罰款6,400萬美元。
哥斯達黎加前總統羅德里格斯:2011年4月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以色列前總統卡察夫:2011年3月因對3名屬下犯強姦罪和性騷擾罪,被判7年。
阿根廷前總統雷納爾多.比尼奧:2010年4月被以綁架以及虐待罪判處25年有期徒刑。
韓國前總理韓明淑:涉嫌收受5萬美元賄賂被起訴,2010年4月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
秘魯前總統籐森:2010年1月,被指控犯有兩起屠殺罪和兩起綁架罪,判處25年監禁。
哥斯達黎加前總統卡爾德隆:2009年10月,被以挪用公款罪名判處5年有期徒刑。
2007年9月12 日,菲律賓前總統艾斯特拉達:被肅貪法庭宣判終身監禁或最高40年徒刑,成為菲律賓史上首名被判刑入獄的國家元首。
尼加拉瓜前總統阿諾爾多:犯洗錢、詐騙、侵吞公款等罪行,2003年12月被判處20年監禁和1,000萬美元罰款。
1995年,韓國進行了轟動全國的「世紀大審判」。一審判決前總統全斗煥死刑,判決前總統盧泰愚22年有期徒刑,並分別追繳巨額罰款。
江澤民罪責難逃
二戰結束後,22名被控犯有:密謀罪、破壞和平罪、戰爭罪、種族屠殺罪以及反人類罪的納粹德國主要戰犯被審判,其中12名罪犯被判絞刑。而江澤民所犯下的罪行,已經遠遠超過這些納粹戰犯。
《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在2014年7月20日,發佈了「迫害法輪功首犯江澤民罪狀公告」,在公告中列舉了江澤民所犯下的罪行。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群體的殘酷迫害,犯下了反人類罪、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江澤民不僅違犯了國際法,也同樣違犯了中國政府的法律:《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這場殘酷迫害已構成江澤民違法違憲的多項犯罪。
審判江澤民,對於國際社會和世界局勢的穩定有著重要意義,同時也具有緊迫性。江澤民與中共相互利用,動用全部國家機器展開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持續了16年之久,其間還發生了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天罪惡。這場針對中國一億主流民眾的迫害,已經延伸至全世界、範圍之廣、時間之長、歷史罕見。這場迫害已經超越了人類能夠承受的底線。江澤民與中共是在向全世界挑戰,是在向人類的普世價值與基本的道德良知挑戰。
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對世界的影響越來越大,中國的穩定對世界至關重要。如今,影響中國社會穩定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的這場迫害。對法輪功的迫害,摧毀了中國重建法制的可能,大量動用國家經濟資源破壞了經濟的正常發展運作,特別嚴重的是,這場迫害毀滅著人們心中的良知善念,這些都是造成當今中國社會危機四伏的根源。中共作為一個執政黨,由於在迫害法輪功中,與江澤民相互利用,與江澤民一起犯下滔天大罪,徹底失去了自我改良的可能,崩潰解體在即。
江澤民只要不被公開逮捕,江澤民的反人類罪行只要不得到審判,中國社會就不會走向穩定和良性發展之路。同時,審判江澤民的反人類罪、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可以使世界重新重視與拾起自由和人權的普世價值,讓自由和人權成為全世界國家決策和政治運作的首要選項,人類和世界才有重新走回秩序與和平軌道的希望。
江澤民注定在劫難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