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之鳥爭議 內政部、外交部不同調
台日因沖之鳥的漁權糾紛,引發島與礁爭議,內政部長葉俊榮30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並表示沖之鳥就是礁,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礁不會有200海里的專屬經濟海域。外交部則聲明表示,沖之鳥法律地位未有定論,海事相關爭議應由當事各方依《國際法》協商,或尋求國際相關組織協助,和平解決。
外交部表示,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於2012年贊成「沖之鳥」北邊大陸礁層可延伸,南邊則暫未決定,沖之鳥經濟海域的國際爭議仍存在。
外交部也指出,日本應尊重我國及他國在該海域航行及漁捕等公海自由權益,「沖之鳥」不得作為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之基點,我方已多次向日方清楚表達。政府對於維護漁民權益的立場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