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下通牒:3個月不改善公安 大巨蛋解約
柯文哲更明白表示,市府已經給了遠雄1年時間,這是台北市政府的底線,不管是遠雄,或將來有第三方進來,大家條件都一樣。
據中央社報導,柯文哲報告大巨蛋時砲火四射,批評前朝讓合約不利於台北市政府,逾期未完工最多只能罰300萬元、解約就算歸責於遠雄,市府還是要鑑價買回、權利金從有到無,「怎麼會簽成這樣?」且監察院提出39項糾正案,前朝拖了4年不了了之,還發建照給遠雄繼續蓋。
柯文哲對大巨蛋復工開出條件,要求大巨蛋需符合7項公安標準,也就是降低商業面積、限制使用人數、不符公安標的建築設計要改,並把要施工的圖重新申請變更建照。契約也需依照監察院39項糾正修改條約。「我不可能跟以前一樣擺爛,當作沒這回事。」
據聯合報報導,柯還抱怨遠雄現在的設計圖送至台灣建築中心審查,但在馬政府轄下審查了一年也沒過,遠雄怎麼可以說北市府「私設刑堂」?他也批遠雄「以拖待變」,也知道台北市民會不耐煩,「反正等到民調下降我就會讓他蓋,反正拖到最後下一任市長也不一定會是我。」
柯p錄製影片 爭取市民支持
北市府昨天也在市府網站上公布「大巨蛋公開資訊專頁」,柯文哲錄製影片,直指「大巨蛋案是累積兩任市長所造成的一個複雜問題」。他表示,大巨蛋蓋了一半、「被不合理的條約保護」,但是公安不能退縮,這是他向來堅持的公共安全還有公平正義,拍影片是為了要讓大家清楚大巨蛋是怎麼回事。
遠雄:用人治的規範 踐踏民企
據蘋果報導,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對此事回應表示,「市府所謂的公安基準,沒有入法、沒有規範,怎麼能用人治的規範,來踐踏民間企業。」
國內既有的安全法規,歷經專家學者研擬之後入法,怎麼會是1個市長委由1位副市長,用幾個小時找1個沒有經過國內專家認可的退休人士,研擬後的基準沒有入法、沒有一致標準,更沒有驗證工具,這樣的基準是基準嗎?
他強調,已經完工八成的大巨蛋,若走向解約,透過司法裁量,過程必定勞民傷財,賠償金額也可能比合議終止更多。但可以確定的是,在柯文哲任內大巨蛋法律攻防不會有結果,柯文哲還是可以被塑造成打壓企業的英雄,後果則由市民共同承擔,這也許才是現在北市府所樂見。
楊舜欽表示,遠雄巨蛋公司在專業論專業,市長可以有市長的政治考量,但遠雄必須捍衛股東、廠商及員工權益,遠雄永遠也不會是柯市長的選舉對手,不需要打議題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