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德惠無預警撤櫃 縣府助集體訴訟
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宜蘭縣政府將協助因為新月廣場倍德惠專櫃無預警撤櫃而受損害的消費者,對該專櫃所屬公司(倍德惠)及新月廣場(玉星企業)提起集體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縣府表示,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3月起陸續接獲27位消費者申訴,購買新月廣場之bdr(倍德惠專櫃)美容保養護膚課程(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之金額),卻突然接獲該專櫃所屬公司告知公司經營發生困難,無能力持續運作,將於3月10日終止營運,剩餘課程,將協調淡水店延續服務或提供德國原裝商品更換之訊息。
本案經縣府消保官介入協處,並多次勸諭新月廣場依法負起連帶責任,仍未見業者積極處理。5月3日召開調解會,幾經調解,業者明顯欠缺解決誠意,調解終未成立。
縣府指出,業者(倍德惠)進駐縣內最大百貨商場設櫃,卻無預警撤櫃,且無意退費,顯不合理;新月廣場收取租金,提供場地給其他業者駐櫃,自應善盡責任審核駐櫃企劃書,依《消費者保護法》第8條規定,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並使百貨業者有所警惕,消保官決定協助本案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已商得縣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委員周慧貞律師應允,擔任義務律師,代理訴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