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挺台灣 對台六保證訴諸文字
520中華民國總統就職典禮即將到來之際,美國聯邦眾議院於16日下午「無異議」通過有關支持台灣的「共同決議案」,內容首度將過去「六項保證」的口頭承諾文字化,提到上述保證與《台灣關係法》是美台關係的重要基石。
這項88號共同決議案(HCR 88)由共和黨眾議員夏波提出,4月20日獲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眾院院會16日不分黨派通過該法案,表達長期以來堅定支持台灣的立場。
議員們表示,台灣今年初再度向世界展現自由公平的選舉,這是台灣人民可引以為傲的民主成就,台灣不只是美國的夥伴,更為亞洲的區域穩定扮演重要角色,但台灣卻面臨自身無法掌控的挑戰,美國與台灣共享民主這一價值觀,應支持台灣。
「共同決議案」代表美國國會的態度,無須美國總統簽名生效,不具法律約束力。
六項保證的由來
「六項保證」係1982年8月17日美國與中國發表「八一七公報」前,由時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李潔明向前總統蔣經國口頭提出的美方說明。
據李潔明的回憶錄,這「六項保證」由雷根的白宮國安會團隊草擬後,經時任國務卿舒茲及時任國防部長溫柏格簽名確認後,成為最終版的「四段文字」,簽署日期是「八一七公報」的同一天,存放在美國國安檔案的保險櫃中。
但由於該文書寫在美國總統雷根給蔣經國的私人信函上,沒有官署及官方簽名,因此不存在於美國政府的公開檔案中。
外交部:感謝與歡迎
對於美國眾議院通過新決議案,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表示,外交部對此表示感謝與歡迎。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表示,《台灣關係法》立法37年,長期以來美國國會友好支持台灣,這次是兩黨一致支持,美國國會首度專門針對《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在台美關係有重要地位通過的決議案,敦促美國總統及國務院公開、積極、並持續一貫地確認六項保證跟《台灣關係法》,是台美關係重要基石,我方表示感謝歡迎。◇
美對台「六項保證」(據HCR 88草案)
1. 美國不會設定停止對台軍售的日期。 |
2. 美國不會修改《台灣關係法》的相關規定。 |
3. 美國不會在決定對台軍售前和中國諮商。 |
4. 美國不會在台灣與中國間擔任調人。 |
5.關於台灣主權,美國不會改變自身立場,這是個須由中國人自己解決的問題,且美國不會迫使台灣與中國談判。 |
6. 美國不會正式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 |
資料來源:美國國會網站、中央社 記者黃捷瑄/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