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距離增、不列入工時 華航空服員抗議
華航預定6月1日起,執行桃園航班任務的空服員都必須到桃園園區報到,不像以往在台北松山園區報到,由於台北到桃園這段80分鐘通勤時間,將不列入工時計算,引發空服員不滿,13日至勞動部抗議。對此,勞動部呼籲華航應主動與員工及相關工會協商,以避免衍生勞資爭議。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洪蓓蒂表示,華航在5月5日凌晨用簡訊通知所有空服員,要求即日起簽署《勞動基準法》84條之1約定書,其中強制空服員從6月1日起到桃園報到,片面更改勞動條件的行為違反雙方的勞動契約,要求勞動部立刻認定華航違法。
空服員改到桃園報到被扣掉80分鐘工時,任職於華航的桃園機師工會發言人陳蓓蓓指出,華航的空服員原本休息時間若超過12小時就有安排外站住房,一旦工時少了80分鐘被壓縮到12小時以內,就會取消外站住房規定,空服員休息時間不夠,也會間接影響飛安。
華航表示2005年就已和華航工會簽協議書,會持續溝通。空服員報離時間由一小時改為半小時,係依照民航局AOR「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比照機師辦理,也和其他國籍航空公司空服員一致,實務執行上並無問題。
華航強調,華航是依桃園市勞動局核備標準,與空服員簽署《勞動基準法》84條之1約定書,以因應航空業特殊工作型態,機師及其他國籍航空空勤人員也都已簽署。華航並提出增加旅費津貼作為回饋,空服員基本薪不受影響,旅費也仍依現行計算時間,原有航班預排休息時間、安排外站住房的航班亦維持不變,已優於業界的休時計算方式,並提早計算加班費作為回饋。對於空服員擔憂或揣測可能的權益影響,若實施後確有影響休時等問題,華航都願檢視調整。
華航指出,公司已於5月6日接獲桃園市政府通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提出相關勞資爭議調解,公司除持續向空服員溝通說明外,也會循勞資爭議調解管道協商,期能化解爭議,避免損及社會大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