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泳褲買不到蛙鏡? 議員:新制不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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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衛福部去年修訂《醫療器材管理辦法》,將有度數的蛙鏡、泳鏡、滑雪鏡、壁球護目鏡等運動防護鏡列為第一級醫療器材,只有合格藥商或藥局才能販售。今年9月1日上路後,民眾到運動中心或游泳池,恐怕臨時買不到有度數的蛙鏡。北市議員陳重文2日指出,運動防護鏡要有醫療器材許可證才能販售,體育用品社或運動中心體育用品商,一般不會有醫療器材許可證,違者將罰3萬至200萬元 ,造成體育界推行全民運動尤其游泳部分會是很大困擾 。

陳重文說,民眾穿泳褲買不到蛙鏡,要換回一般服裝去買蛙鏡,中央立法有良善立意,但到地方執行,卻對民眾造成不便,建議行文向衛福部反應。此外,衛生局未來宣導對象不是只有商家、販賣者,也應把民眾納入。

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回應,新規定的確造成不便。最理想方式就是自備有度數的蛙鏡。衛生局對體育用品商家先以宣導為原則,也會努力對民眾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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