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妻子改嫁 白色恐怖受難者遲來的遺書
據中央社報導:民國100年白色恐怖(1949年至1992年),政治受難者要求政府歸還家屬遺書,經檔案管局清查,發現屬於個人私人書信檔案有177位受難者,其中112位有遺書。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和國立台東大學在台東大學知本校區舉辦:「遲來的愛-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遺書特展」。讓這些「找不到回家路」的遺書,鎖住一甲子後曝光。
10封遺書中,就有3封是受難者寫給妻子,突如其來的人生終點,來不及和妻子道別離,他們對妻子最深摯的愛,讓人看了心酸。
「夫妻中途而別,請您原諒」,政治受難者郭慶於1952年4月1日處決,當時年僅31歲,處決前的2個深夜,陸續寫給妻子遺書。他告訴妻子:「假如可能,希望您再婚」,4月1日上午6時絕筆,家屬60年後才取得遺書。
桃園人陳振奇,1952年12月9日被處決,當時26歲,他在他在槍斃前1日留下給妻子的遺書,他跟妻子說:「請妳改嫁,不要耽誤自己」、「我對妳是不能做永遠的幸福了,妳就再去嫁」。
「請妳在女兒6歲後再婚」,台北人王耀勳1950年處決,案發時28歲,留下2歲的「美麗」女兒。他告訴妻子:死後遺體火化,送回台南故鄉,「請妳等到美麗(女兒)6歲時再婚,美麗就交託我哥哥養育,母親就請二哥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