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地價稅累進起點調至118萬3千元
苗栗縣府稅務局表示,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一次,繼民國102年辦理重新規定地價後,地政機關已完成105年重新規定地價作業,105年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為118萬3千元,較102年97萬2千元略為增加。
稅務局說明,苗栗縣部分土地的公告地價調整後,民眾持有的土地筆數或面積就算沒有任何變動,地價稅也可能因為公告地價及「累進起點地價」變動而有所增減。民眾持有的土地若有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稅率或其他減免稅地等,請記得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減輕地價稅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