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禁水利會嬰兒會員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為杜絕農田水利會充斥人頭會員的亂象,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7日初審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增訂會員須滿20歲、會員資格須持續6個月以上、享灌溉或農田排水利益的土地面積合計達0.01公頃以上,才有選舉、罷免會長及會務委員權。

現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因未規定會員行使選舉權的門檻,所以即便是剛出生的嬰兒、未成年的孩子都可成為會員,只需監護人提出申請,即可代理投票;此外,過去會中還有人運用共有或分割土地的方式,大量增加會員人頭,甚至有會員擁有的土地僅0.0021平方公尺,比A4紙張還小,種種亂象皆會影響農田水利會的選舉結果。

司委會7日初審通過條文,針對水利會長候選人資格,將原規定的「10年以上行政、水利、土木、農業有關經驗而成績優良者,可登記參選會長」,改為「8年」,並刪除「成績優良」的規範。

農委會主委陳志清表示,目前全國17個水利會員總數約156萬人,若依照新版的會員資格,預計會排除15.6萬餘人,約占會員總數的10%;而修法順利通過,可望適用今年8月下旬台北七星、瑠公農田水利會的會長與會務委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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