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開首例 可金融、信用卡繳費
因應安全、便利性的需求,台北地方法院創全國先例,從1日起開辦臨櫃刷信用卡、金融卡繳規費、裁判費等費用。民眾不再需要帶大筆現金前往法院繳錢,幾乎只要一卡在手,就能安全輕鬆繳費。
北院院長吳水木指出,從4月1日開始, 民眾可以使用金融卡臨櫃刷卡完成繳費,金融卡額度上限200萬元,信用卡額度上限10萬元,只要金融卡存款充足,都可以用來繳法院費用。民眾也可以在下班(夜間)或例假日期間,使用金融卡至法警室繳納刑事保證金,北院法警室也有刷卡機可供繳交保證金。
吳水木表示,具保人常在夜間、假日籌款,持有大額現金也有諸多不便,因此北院洽請台灣銀行同意,若有100萬元以上費用需於夜間、假日或銀行尚未開門前辦理繳款,可以在銀行可匯款時間前,將款項匯入專戶,並與台銀公庫部確認無誤後,攜帶匯款憑證至櫃檯請求開立單據,由代庫台銀人員蓋章完成繳款程序。
律師陳逸融為首位使用者,他使用信用卡繳裁判費1千元,陳逸融表示,民眾攜帶現金會有安全顧慮,這項措施開通後提高便利性、降低風險,也希望未來能推廣到全國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