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高爾夫球場 公辦民營全台首例
近百年來爭議的花蓮高爾夫球場,終於還產於民,經縣政府與高爾夫球俱樂部纏訟近10年,30日正式由花蓮縣政府接管,新團隊將於4月1日正式進駐。
花蓮高爾夫球場是全台灣僅次於淡水球場第二具歷史性的球場,建於民國17年,在完成18洞球場啟動後,又因戰火波及而荒廢,直至民國52年5月間始由愛好高爾夫的地方士紳集資整建,最後成立財團法人花蓮高爾夫俱樂部。
花蓮縣長傅崐萁說,監察院連年糾正應法制化,雖與花蓮高爾夫俱樂部訴訟多年,幕後的推手積極推動協商溝通,林武順、簡燦賢律師見證下完成財產設施點交,完成球場財產及設施點交,正式交接後,由花蓮縣政府委外經營。
高爾夫球場移交典禮中,傅崐萁承諾確保會員權益,及保障全數員工的工作權,並引進更高的質量服務,推廣在地打高爾夫球的風氣,讓高爾夫全民化,不再是貴族化的運動。
接任新團隊的董事長劉智慧說,目前全台經營19家高爾夫球練習場,期許打造花蓮高球場除與結合國內外觀光,也為在地孩子提供資源,培育愛好高球運動的小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