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受害家長被刑拘是何邏輯?
明明是疫苗受害家長正當維權,警方卻說是「涉嫌尋釁滋事」,並因此將當事人刑事拘留,真是莫名其妙,豈有此理!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3月12日,中共全國兩會期間,疫苗患兒家長易文龍、金玲、史桂芹、裴雪、楊丹和惠傑6人,在北京西單長安街排隊行走,每個人身披寫有「中國青年報義工」字樣的絲帶,手持該報刊登的〈被惡魔選中的家庭:8歲兒童因接種疫苗致癱〉一文,沿途派發,結果遭北京警方羈押,最近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這6人中,四川疫苗受害家長裴雪因懷有5個月身孕,才幸被取保候審,未遭羈押。她向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回憶事發經過說:「當時我們吃完午飯2點多,從西單地鐵口出去,披著寫有『中國青年報義工』,走了不到10分鐘,就被警察攔下了。因為我們的孩子都是疫苗受害者。《中國青年報》報導了王紅軍一家(疫苗受害者),他們地方衛生局和他們打官司,一審判賠136萬,二審撤回賠償,相當於3年的官司白打了。」
這6位疫苗受害家長之所以要走上街頭維權,並不是無事生非,而是被逼無奈。
惠傑的孩子2005年因問題疫苗致殘,曾到多家醫院治療,但見效甚微。惠傑的丈夫任強對記者說:「現在殘疾了,一條腿癱瘓。現在恢復到能走路,但是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男孩,現在12歲。2014年(政府)承認是疫苗異常反應,現在省裡補償36萬多元,但這點錢根本不夠孩子後期的手術治療費用。」雖然他們為此到北京上訪了許多次,但至今毫無結果。
裴雪稱,官員叫他們尋找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是新疆患兒家長王紅軍狀告衛生局被判敗訴卻讓家長們感到法律途徑無望,因此希望在兩會期間向政協委員及人大代表尋求幫助:「我們不願意走司法程序,因為公檢法不公平,再說疫苗沒有立法,沒有補償標準。我們去北京的目的第一是給孩子看病,第二是在兩會期間去給孩子維權,呼籲疫苗立法。」
疫苗之殤,政府本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對受害者的賠償善後往往卻輕描淡寫,受害兒童家長在通過上訪司法等諸多正當途徑都不能解決問題的前提下,被迫走上街頭發聲,呼籲疫苗立法,以期引起兩會代表和社會的關注,從而促進問題的解決,這樣做何罪之有?怎麼就成了「尋釁滋事」呢?
說穿了,當局的邏輯無非就是老百姓攤上了事只能找官府,而且官府怎麼處理你都得乖乖地認,即便他們不在理也不許說「不」。如果民眾不服,決定自己維權,那就是「尋釁滋事」,輕則拘留,重則坐牢。如果這也能叫邏輯,那只能說是狗屁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