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不當利得免追 環團批荒謬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高雄市環保局繼去年遭地方法院以「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呈堂證據太薄弱」為由,撤銷日月光罰金300萬元,22日再度被打臉,高等行政法院以「環保局計算有誤」,撤銷追討日月光1億201萬3,867元不當利得處分。地球公民基金會23日痛批,「實在是太荒謬」,日月光汙染後勁溪罪證確鑿,卻連一塊罰金都不必出,沒有人必須為後勁溪汙染負責。

法院判決理由顯示,高市府欠缺稽查採證與執法能力。地球公民指出,全台關注的日月光都能逃脫處罰,其他更多違法工廠,環保局和環保署打算如何面對?如何提升地方執法能力?徒法不能以自行,再怎麼修法提高罰金上限,也還是罰不到。

後勁溪流域還有更多工廠,汙染事件不會自動停止。地球公民呼籲,環保署應先勒令後勁溪沿線所有工廠,加裝24小時水質水量自動連線監測器,並將監測數據即時上網公開,才能真正嚇阻違法行為;同時也應實施後勁溪汙染總量管制,還給後勁溪乾淨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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