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掀風波 北市補班課 各縣市說不

台北市長柯文哲建議颱風假後補班補課,引起社會熱烈討論。圖為去年蘇迪勒颱風過後,清潔隊員清理倒下的樹幹與枝葉。(記者陳柏州/攝影)
台北市長柯文哲建議颱風假後補班補課,引起社會熱烈討論。圖為去年蘇迪勒颱風過後,清潔隊員清理倒下的樹幹與枝葉。(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莊麗存、江禹嬋、徐翠玲、黃筠芸、徐乃義/連線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建議颱風假後補班補課,引起社會熱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8日回應,台北市來函關於颱風假是否補班補課,將待各級地方政府表達意見後,再回覆北市府。勞動部說,颱風天若要補班,「雇主須經過勞工同意,並支付加班費」,否則恐違反《勞基法》。

去年杜鵑颱風來襲,北市宣布放颱風假,當天卻風和日麗,柯文哲當時直言「對不起國家民族」,後來責成北市人事處研議補班、補課機制,目前已發文人事行政總處,盼中央統一原則辦理。對此,行政院長張善政指出,那只是柯文哲一人的意見,全國還有20幾個縣市。至於是否有在蒐集資料、是否贊成柯文哲的規劃?張善政說,他不清楚,也沒有意見。

對於台北市的倡議,各縣市紛表反對,桃園市長鄭文燦談到,颱風帶給市民以及學生不便,現在討論補班補課,是讓所有公務員及學校變得更頭痛;救災、搶災比補班、課更重要,「不必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勞動部:補班要給加班費

勞動部表示,若雇主要勞工之後補班,也要勞工同意,且目前《勞基法》規定單週工時為40小時,如果當週補班後已超過40小時,就視為加班,必須發給加班費,前2小時多發1/3,後6小時發給2/3以上。若未經勞工同意要求加班,或是補班未給加班費,可處20萬~30萬元罰鍰。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也在臉書發文提到,人事法規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與《勞基法》規定不同,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在天災停班後的「補班補課」無法源依據,若雇主要勞工於休假日出勤,仍應取得勞工同意並付加班費。

教育部指出,此案需要謹慎討論,若實施恐造成行政和教學安排的困難,家長接送也會有困擾。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說,尊重台北市的看法,但相關疑慮需釐清,是不是要做成全國性的規範,「須有共識才能推。」

工商團體也發表看法,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認為,要不要補班課「見仁見智」,但他主張不要隨便放颱風假,一旦放了,就不需要再補,他認為,這是原則性的事,應由中央研議一致性做法。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則讚柯P有勇氣,指柯能做出有利台灣經濟發展的主張,不是天天討好民眾,表示支持。

議員:別剝奪民眾小確幸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說,放個颱風假其實沒什麼,讓民眾開心一下也不錯,這種小確幸就不要剝奪了。但對於颱風議題,該把因應的SOP流程建置完成才最重要,而且是市長必須去處理。她認為,颱風本來就有風險,連氣象局都無法精準掌握颱風狀況,市長做決策時一定也有不如預期的時候,大眾都可以體諒。

「希望政府不要這樣擾民!」另一位北市議員王世堅在臉書PO文表示,一旦北市府執意實施颱風假補班補課,不僅衍生行政機關上班日不一,民間公司行號,乃致金融機構聯繫往來都會出問題,全台也將陷入運轉大亂窘境,「很多事都牽一髮動全身,為政者應謀定而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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