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廣場上99公尺長橫幅的故事
他說:「那條橫幅有99公尺長,1.5公尺寬,黃底紅字,在天安門西草坪面向廣場自南北方向迅速打開。」「我從來沒有看過那麼巨大的橫幅,質地好像亮黃色的綢緞,上面印的紅字寫著『法輪大法好』和我們師父的18首《洪吟》詩詞。」
郎新華並不是偶然碰到那一幕,他去天安門目的就是為了確保那條橫幅能夠順利的打開。「我和妹妹、妹夫還有另一個同修2000年12月29號早上坐火車從瀋陽趕到北京。30號和來自全國各地的30多人在北京一個學員家裡會合。」
郎新華說這些人彼此都不相識,策劃整個行動的山東學員也沒和他們住在一起,但大家都是為了同一個目的——「在2000年的最後一天,打開一條長達99公尺的巨型橫幅」。他說:「30號晚上大家討論到很晚。最後十幾個女同修被指派在橫幅打開前的半個小時內,從遠離西草坪的地方先打小橫幅、發傳單,吸引警察和便衣的注意。我們男的也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一旦看到橫幅就跑過去攔住警察,保護大橫幅能夠快速展開。」
當時距離中共當局和時任國家主席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鎮壓已有一年多的時間。每天都有來自全國各地的學員到天安門廣場,這塊象徵著國家最中心的地方表達訴求。在經歷上訴無門、被信訪辦拒絕和被警方強行遣返之後,法輪功群體表達訴求的方式就簡化成了到天安門去發傳單、打橫幅以及大聲的呼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等口號。
12月31日中午,郎新華和妹妹、妹夫等人如約來到天安門廣場,並迅速散開。他的妹妹隨身攜帶了很多寫有「法輪大法好」的乒乓球以及100多份傳單,而郎新華則選擇站在西草坪廣場一側、靠近地下通道的地方,因為他知道橫幅打開的地點應該就在對面人民大會堂那邊。
「那天天氣很好,廣場上人很多。」「當時等了很久,感覺時間過得很漫長。到處都是警察和便衣,幾輛警車和大巴就停在紀念碑那邊。」郎新華邊回憶邊說,「離約好的下午3點越來越近了,廣場四處都有同修打開橫幅,『法輪大法好』的聲音響成一片。」
「警察們都撲過去了,很多同修被拖走。有的女同修被拽住頭髮連拉帶扯的裝進大巴。」
直到3點半左右,期盼中的那條橫幅終於打開了,郎新華說:「兩個同修從中間向兩邊快速的奔跑,不斷有同修加入撐起橫幅,我也跑過地下通道奔向那裡。」然而就在快要碰到橫幅的那一刻,兩名撲來的警察死死地拽住了郎新華的雙手,隨後將其拖入一輛大巴。
沒有照片也沒有錄像,短短1、2分鐘內發生的這一幕現在找不到任何的影像紀錄。那條可能是天安門前出現的最長、最大的一條橫幅,對於恰巧看到的人來說,應該極為震撼。法輪功《明慧網》2001年1月9日一篇題為《12月31日天安門廣場見聞》的文章中如此寫道:
「3點30分,有一面長達99米的巨大橫幅在天安門廣場西側展開了。黃底紅字,在陽光下光芒四射,蔚為壯觀,難以用語言描述。這可把那些警察和便衣嚇壞了,他們放棄了抓在廣場的東側、南側散發傳單的大法弟子,惡狼一樣地向那裡撲去。」
「警察和便衣六七個人圍著一個大法弟子大打出手,並用警棍猛烈地擊打大法弟子的頭部,當場就有兩名大法弟子被打倒在地,鮮血直流。一個稍胖的警察見眾人圍觀就叫喊『快按上車!』,並又狠狠地踢了幾腳,一幫匪徒一樣的便衣『呼』地衝上來。這時從窗口看見一個警察嘴裡一邊罵著一邊用棒子不停地擊打一個年齡稍大的大法弟子,被抓的大法弟子在車裡高聲向眾人呼喊『法輪大法好!』,有的遊人也跑過來爭相拍照。」
那天法輪功學員被塞滿了3輛大巴,他們被帶到一個警察局大院內進行錄像,隨後被關進豐台看守所。郎新華那時不知道這次『壯舉』已經嚴重觸動到了中共的敏感神經,一場更大的抓捕行動在全國展開。
《明慧網》2001年11月30日的報導中說:「江羅集團把此事當做全國『大案』、『要案』,動用大量警力非法抓捕展示橫幅的大法弟子,先後抓到56名全國各地弟子(包括打小橫幅的)。」
「歷經八個月非法關押祕審後,2001年8月17日由北京東城區法院非法祕密判決。其中非法刑期最長的北京弟子邵軍、山東弟子邱秀欣被非法判刑10年,山東弟子索振江和另一名弟子被非法判8年,山東弟子王健等3人被非法判7年,就連製作橫幅的美術社的不修煉的祁坤哥倆也各被非法判1年。」
那次事件,郎新華被判刑3年,而自31日之後他就再也沒有見過自己的妹妹。「後來聽我妹妹電話中說,她在看守所絕食了一個多月,奄奄一息的時候,被警察連夜開車拉到北京郊區的一座荒山上扔掉。」「她醒來後慢慢爬到山下,早上被一個好心的農民給救了。」
郎新華說妹妹自此開始了長達15年流離失所的生活,至今有家不能回。而他刑滿釋放後長期處於被警察和便衣監視的狀態。2007年不得不離開家人,隻身前往國外尋求政治庇護。目前郎新華在美國舊金山定居。
2015年5月,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開始控告發起迫害的江澤民,郎新華覺得自己也應該加入其中。他翻出隨身攜帶多年的那本厚達40頁的判決書,撰寫控告信的同時也回憶起不堪回首的往事。
當年郎新華46歲,家住東北遼寧的一個小縣城,在水泵廠打工,學煉法輪功已有4年。如果迫害沒有發生,他應該還過著平靜的生活,每天和家人一起煉功學法,和功友們四處洪法。他說就是想不明白為什麼政府說取締就取締、說鎮壓就鎮壓。
郎新華說審訊期間他們被轉押到北京公安7處,一個關押重刑犯和死刑犯的地方。警察多次惡狠狠地說:「你們死定了!最上面都知道了!」郎新華笑著說:「『最上面』應該就是指江澤民吧。當時想如果我被拉出去槍斃了,一定大聲地喊句『法輪大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