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更新免簽系統 不適用者需辦簽證
為增強安全措施,美國國土安全局23日更新「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線上申請表格,欲前往美國的國人若被判別為不適用「免簽證計畫」(VWP)者,應前往美國在台協會申辦簽證。
美國針對2011年3月1日以後前往伊拉克、敘利亞、伊朗、蘇丹以及具有或兼具前述4國國籍之VWP成員國旅客新增問卷欄位,若因公務(外交及軍事目的)則可豁免,若代表國際組織、區域組織、地方政府或人道性質之非政府組織因公務前往,以及記者為報導需要前往者,未來可透過ESTA系統申請豁免,供美方據以判定可否續用ESTA免簽入境美國。
由於美方尚未將上述利比亞、索馬利亞及葉門等3國新納入ESTA線上系統。外交部建議,若屬此新增3國適用對象並規劃近期赴美者,請逕向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申辦簽證入境,或主動與該處聯繫洽詢,以確保相關旅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