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交通 陸擬拆住宅區圍牆

【記者劉毅/綜合報導】

中共中央近日下發了一份關於城市規劃的文件,其中提到今後「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一石激起千層浪,此規定一公布,便在網上引發民眾熱烈議論。

21日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公布,其中第16條稱:「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

有媒體對此解釋稱,封閉的住宅小區和大院阻礙城市交通。去一個不遠的地方,從地圖上看,明明直線距離很近,但實際上一個龐大的院子橫在眼前,要過去的話,只能繞過大院或小區,走很遠的路才能到達目的地。

有城市規劃專家說,以北京為例,其實北京的道路寬度並不比國際上其他大城市窄,甚至要更寬,但擁堵得很嚴重,一個原因就是城市支路等毛細血管不通暢,道路微循環不好。

專家:依法應尊重業主意見

對這一規定持反對意見或者異議的以現居小區的居民為主,反對的觀點主要一個是安全問題,一個是補償問題。

北京市房協祕書長陳志說,小區使用的土地,無論是小區內建設道路、綠地,還是建設住宅樓的土地,都是開發商從政府手中獲得使用權,建設完成後出售給業主。依《物權法》規定,小區道路如果沒有明確規定屬於市政道路的,產權則屬於全體業主。因此,對於已有的小區來說,是否開放,應該由業主共同決定。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國則表示,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對於已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政府強制收回時必須是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中還需要論證,並進行補償。補償包括退回土地使用權剩餘年限的土地出讓金、給小區居民帶來不便的補償、道路建設成本,以及由此給居民帶來不便進行的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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