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角落(上)亞洲難民奔泰國 尋求庇護者近3年暴增
編者按:敘利亞的難民潮不斷湧入歐洲,難民的人權問題也引起國際關注。事實上,除了歐洲之外,泰國難民的人權議題長期受到忽略。本報特派記者蕭軒赴泰國採訪各相關團體,並於今日起分上、中、下集刊出人權角落系列報導。
在西方,聖經中講,神依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在東方,女神女媧造人、補天。長久以來,人們敬天信神,與自然和其他人之間,和平共處了好幾個世紀。然而,近年卻頻頻發生天災人禍。國際難民的問題,讓人權、道德和普世價值等議題,堂堂正正地占據新聞版面;所有人也都開始思考,該如何做出正確的選擇。
9月初,土耳其出現了令人心碎的畫面,3歲的敘利亞小難民艾蘭伏屍海灘,在他身後,還有26萬名因戰火橫跨地中海逃亡的難民。
根據聯合國難民署(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UNHCR)的統計,截至2014年,全世界有5,950萬名難民被迫流離失所或被暴力侵犯。這個數字,幾乎等同1945年二戰結束時的歐洲難民人數。
歐盟主席榮科(Jean-Claude Juncker)在9日的歐洲議會中表示,「歐洲人不應忘記,在歐洲這塊土地上,幾乎每個人都曾經是難民。」二戰後,有6千萬歐洲人成為難民。
令人震驚的是,即使在非戰爭的平和時期,仍有大量人民被迫害致死。根據《華盛頓郵報》記者邵德廉的長篇調查和研究推算,中共自1949年建政以來,造成至少8千萬人非正常死亡。
然而,還有許許多多的「隱形難民」不在統計內,他們留在原鄉飽受迫害。與台灣最關係密切,莫過於中共暴政統治下,被踐踏人權、迫害致死的中國百姓。
這些人是維權律師、上訪民眾、維族人、藏族人、宗教人士或一般的平民百姓。其中,中共最令人髮指的惡行,是對法輪功學員長達16年的邪惡迫害,包括大規模的酷刑、虐殺和活摘器官。
泰國難民的困境
在亞洲地區,有機會逃離死亡威脅的難民,多數選擇向泰國尋求庇護。除了地緣因素,更重要的是,泰國曼谷有聯合國難民署設立的辦事處。光是曼谷市區,就有約1,700名申難成功和7千名等待回覆的尋求庇護者,而在邊境則有11萬越南難民和9個難民營。
過去3年,向泰國尋求庇護的人數量遽增。這些人群來自40多個國家,說超過40種不同的語言。但是,翻譯人員短缺和逃難者的殘酷遭遇,都使難民被接往第三國的作業時間不斷延長。
「我們必須詢問很細節的問題,也必須一一查證,」聯合國難民署曼谷辦事處發言人陳蔚云表示,難民身分的確認程序非常重要,因為這將影響其他國家政府對難民的信任。
「但是,許多尋求庇護者經歷非常恐怖的事,他們身心受創,很難敞開心扉,他們甚至擔心自己如果『說錯話』,機會就沒了。」陳蔚云說,另一方面,難民署也必須提防有心人士的造假,這些查證都需要時間。
在等待的期間,長則數年。尋求庇護者若因此護照逾期或打工被抓到,泰國移民警察就有權利將尋求庇護者關押至移民拘留所(Immigration Detention Centre, IDC)。
「因為泰國沒有簽署1951年的《聯合國難民公約》,」陳蔚云說,泰國法律沒有明確區分「難民」與「移民」的不同,「意思是,即使你有聯合國的保護信,當局還是有可能把這些人逮捕、拘留在IDC。」不適人居的移民拘留所
泰國移民拘留所(IDC)的目的是為「暫時」留置難民,設備簡陋,幾乎不提供正常的生活條件。難民來自不同國家、民族也說不同語言,大約200名左右的混合人群,全部關押在一間60坪的房間。
IDC裡的空氣渾濁、悶熱,沒有陽光照射,2~3天才能在較為空曠的室內操場散步,睡覺時人擠人、腳不能伸直,盥洗、洗餐具和上廁所,都用同一個池子的水,水質當然是不乾淨的。
被關押的難民表示,IDC提供的食物很少,口味是辣的,如果吃不飽要另外向單位人員購買;如果生病,沒有錢,也無法看醫生。
官方承認,IDC的環境確實侵害了難民的人權,尤其在缺乏醫療照顧、拆散家庭,以及過度擁擠造成難民的情緒崩潰和暴力行為方面。
曾經有大量湧入的羅興亞難民,在不只一處IDC發生缺乏妥善照顧而死亡的案例;過度擁擠使人產生巨大壓力,難民也會破壞拘留所或毆打單位人員;而難民的人數眾多,也導致不同家庭面臨被拆散的局面。
在IDC這種不適合人居住的地方,不時傳出難民精神異常、流血事件、生病或死亡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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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忽視難民 泰人權委員會盼國際關注
2008年,依據泰國《憲法》而成立的福利組織——泰國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Thailand, NHRC)由7名委員和100位組織員工組成。
6年來,委員會為泰國人權的推動工作奔走,他們主要的三項任務是:調查國家是否侵犯人權、向政府提出改善建議或請求法院要求政府做出改善,以及提升人民的人權素養。
泰國人權委員會委員 Niran Pitkwatchara 表示,人權委員會僅扮演監督政府的角色,沒有執行權,「政府或其他單位則有權力不依據我們的建議,這也是我們目前遇到的最大挑戰。」
雖然曾就兒童與青年的學習問題、土地問題、礦場和工廠問題等,向行政法院上訴,但是,Niran說,目前在IDC方面還沒有上訴的案例。
泰國政府沒有承諾難民條款,移民警察隸屬國家警察單位,因此,移民警察會根據《移民法》,將「違法入境」的難民(如羅興亞人或維吾爾族人)以影響國家社會安穩為由,將之逮捕、關押,然後遣返。
「這是侵犯人權的。」Niran嚴正說道,泰國簽署了國際人權宣言,但泰國的法律卻不太根據人權,「泰國《憲法》、國際法或委員會去簽署的條款都有說明,政府卻不遵守,這是泰國內部的問題。」
其實,不只在泰國,Niran指出,整個東南亞的開發中國家,如緬甸、寮國、柬埔寨等,都有不依人權執法的情況,「這部分跟台灣是不一樣的。」Niran認為,政府的集權和過度膨脹的愛國主義(排外思想),恐視難民為社會穩定的潛在威脅,而不從現有問題思考解決辦法。
如何改善?如何幫助?
為了改善泰國的人權處境,人權委員會與聯合國、聯合國難民署等國際人權組織聯繫,並在泰國發生人權爭議時,訪問各單位的意見並直接遞交給泰國政府,希望對泰國政府產生督促作用。
此外,Niran也大力肯定媒體的報導和曝光。他說,媒體的作用非常大,尤其是公正客觀的媒體,具備提供政府和社會各群體知識與訊息的功能,藉此讓人了解,重視人權能提升公平性、讓世界更和平。
「也讓政府和管理單位了解,人權委員會的考量依據是人權和人民的利益,也唯有人民獲得最大利益,國家也才會有最大利益。」
Niran說,藉由即時傳播,例如將羅興亞人的影像放到網路上,「只要一秒鐘就能讓全世界關注」,幾秒鐘就能讓各國做出回應,泰國政府也能因此自省,政策到底正不正確、有沒有符合人權的世界趨勢。
長期為泰國尋求避難者提供法律扶助的泰國人權律師Lek Phromlak說,經驗得知,各人權機構確實存在人力短缺問題。
個案向聯合國難民署申難進程,依照不同處境會有不同的先後順序,如處於危險中的兒童和婦女、酷刑受害者或遣返即面臨生命危險的人,可獲得優先處理。
Lek強調,如果媒體大量曝光難民的處境,就能提升他們的被重視性,即使不斷湧入新的難民將使一些進程被延後,申難進程也可以因此加速,獲得人權改善。
自2014年8月被關押在IDC的法輪功學員何欣,9日和她14歲的兒子終於坐上飛往美國費城的班機,離開了泰國。目前已知,另外至少4名被關押在IDC的法輪功學員,也和第三國移民官員談話,官員表示,願意盡量下個月安排讓學員得到機票,但確切時間還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泰國現在仍有大量難民被關押在不適合人居住的IDC,Lek呼籲,若要改善這些尋求庇護者的人權,就必須讓聯合國等國際人權組織知道真實的情況。她也對所有正在為人權努力的人們致意,「為人權奔波是一件正確的事,要堅持下去!上天看得到,善心一定會有善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