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瓩屋頂太陽能 增委辦對象範圍
為鼓勵民眾申請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經濟部能源局表示,1月1日起再度擴大委辦對象及範圍,位於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金門縣等地不及100瓩的屋頂型免競標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申請案,可直接洽當地地方政府就近申辦。
能源局指出,為加速執行「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於民國119年達成裝置容量3千MW目標,經濟部結合中央與地方行政資源,共同推廣太陽光電,並持續協調直轄市、縣市政府接受委辦業務,方便民眾就近申辦。今年起,再度提高為不及100瓩,另外,可受理的縣市更擴大為雲林縣、高雄市、台南市、屏東縣及金門縣等地。
能源局表示,透過地方政府辦理設置太陽光電業務,除了可使申請人就近申辦外,更可加速整體申請程序及節省相關成本。民國104年更已成長至1,482件,裝置容量高達23.2MW,各界反映相當良好。預估105年擴大委辦後,受理案件與容量均會再大幅成長,可協助朝向「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目標更邁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