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萬環保志工 回歸區公所管轄
台中縣、市合併後,原地方環保志工隊於民國102年改隸市府環保局統一管轄。經2年運作,顯露出地方環保事務需層層通報,緩不濟急。台中市政府1月宣布,逾2萬名志工回歸民政系統,事權統一更有效率。環保局12日頒發獎狀,鼓勵各區「中隊長」,感謝2年來支援地方各項環保施政,盼未來持續發揮志工精神,運作更順暢。
各區「中隊長」多由各里長相互推舉產生。北區劉中隊長表示,該區共42個里,環保志工人數最多,認同志工隊回歸由區長管轄,讓事權可以更統一;去年有2次大颱風,善後工作非常重要,希望能多照顧志工。
西屯區田中隊長提到,去年蘇迪勒颱風等重大災害,需要志工隊即時出動,但包括掃把等工具卻無法馬上支應,辛勞可見。北區孫中隊長指出,過去地方有分兩派情形,回歸區公所管轄統籌,由上而下事權統一,爭取經費也能更順暢;希望能為志工購買全年保險,預防萬一。
環保局綜計科長吳慶榔表示,志工隊回歸由各區管轄,地方環保事務將不再層層通報,以免緩不濟急。根據「地方志願服務辦法」,志工每月應服務2小時,一年不得少於16小時,為管控每區志工人數,每半年都會通知未達時數志工;至於為志工投保意外險,是在每次活動之前申請,可保障志工從出門到平安返回家中。◇